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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ir*** 發表時間:19/05/09 12:05pm
使用者付費,這是一個很好的鐵則,同時也才會有更好的東西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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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kk**** 發表時間:19/05/09 12:13pm
不管實質或是網路都該給作者一些保障,這樣才有更多便民的產品及更棒的音樂出現,侵犯或盜版只會讓更多的好產品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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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f**** 發表時間:19/05/09 12:17pm
我覺得要好好保護好智慧財產權
這樣也能創造很多人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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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6***** 發表時間:19/05/09 12:22pm
當然是合理,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而且他們都是很辛苦而所創作出來的呢?這樣子就被侵犯或盜版這樣子都很不值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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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zu**** 發表時間:19/05/09 15:07pm
是合理啦!但出售的價格可以便宜點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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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g***** 發表時間:19/05/09 13:14pm
支持正版!!打擊盜版!!!
支持正版!!打擊盜版!!!
支持正版!!打擊盜版!!!
支持正版!!打擊盜版!!!
支持正版!!打擊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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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s***** 發表時間:19/05/09 16:05pm
若是全民都參與創作時~創作者才懂智慧財產權的重要!!
當你發現你的創作被偷竊時...你才會懂得~你的創作被別人說是偷竊者創作時的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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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c**** 發表時間:19/05/09 13:55pm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撿現成不勞而獲是可恥的....
侵權的行為一次也不允許.何來第二次第三次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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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a3** 發表時間:19/05/09 16:05pm
自已創作出來產品遭到冒用,心理總是很嘔.有了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合理的.贊成
但是有時回想一下,為什麼有人會想侵權?是價錢太貴,還是不容易購買.
同樣的產品,有不一樣的階級人士使用,使用需求也不一樣,同樣可以到量販店購買價錢也可以下降.一樣是賣錢,使用起來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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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st** 發表時間:19/05/09 16:22pm
所謂著作權就是作者之精神創作品應受法律!保障之意,著作權可當買賣交易標的物,很多網友都疏忽了這點所以不但不懂出賣您的著作品來賺錢而且還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會寫作之人一定都有這麼個經驗:「好可惡哦!我嘔心瀝血纔完成的著作品竟然被盜用!」這種心情當然很難受,所以將心比心網路侵權行為三次就被終止服務的條款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嚴重的情節甚至吃官司,我們要知道訂有三次已經夠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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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JH*** 發表時間:20/05/09 00:25am
要尊重他人音樂的智慧財產權喔~~! 支持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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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ui******* 發表時間:19/05/09 13:49pm
合理阿~畢竟很多東西都是人家辛苦創造出來的...當然要保護人家的智慧財產權...這東西如果很容易就被的道的話 相信會給創作人很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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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t6*** 發表時間:19/05/09 14:56pm
若是創作人看到自己的東西被分享,但回言的人卻是將作品視為PO文者的作品,那種感覺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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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g***** 發表時間:19/05/09 15:14pm
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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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o****** 發表時間:19/05/09 16:30pm
使用者就是要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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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ee***** 發表時間:19/05/09 16:31pm
如果都是免費的
大家都不用有經濟了
生活只會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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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n********* 發表時間:19/05/09 17:09pm
別人的智慧才尺權當然要保護!!
要用就要付出相當的代價
不然怎麼會有人願意繼續創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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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el******* 發表時間:19/05/09 17:13pm
合理 如此才會有進步
使用者付費是目前社會所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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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oy********* 發表時間:19/05/09 17:51pm
因為每個作品都是著作人所花時間花心思花精神去想出來的,誰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亂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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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mg*** 發表時間:19/05/09 18:17pm
要尊重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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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39***** 發表時間:19/05/09 18:36pm
使用者付費..,這才是應有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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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d****** 發表時間:19/05/09 18:53pm
智慧財產權要受到保護,這樣才會有更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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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el******* 發表時間:19/05/09 20:23pm
想想當今天創作者是自己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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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aa******* 發表時間:19/05/09 21:23pm
合理,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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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l**** 發表時間:19/05/09 22:15pm
別人嘔心瀝血的創作實在不應該去侵權!
自己本身是寫程式的,身在台灣,許多前輩的建議都是不要走軟體,因為軟體寫的再好都會被盜版,即使防拷、加密、金鑰監控,這些都擋不了盜版,久而久之,沒人要寫軟體了,因為沒錢賺!不是設計者市儈,而是現實逼他不得不。
或許很多人會說我也沒錢,所以我用盜版的,但是如果今天你沒錢吃東西,也要用偷用盜的嗎?意思一樣,都是犯法!!!
所以能使用正版就使用正版,花不起那個錢,也可以找較簡易功能的免費版,不要為自己的犯行找理由,這樣社會才會進步!
當然很多人下載MP3是因為歌手唱的還好,不值得花錢去買,當你這麼覺得的時候,你就沒必要上網去找載點,直接了當不要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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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ga****** 發表時間:20/05/09 04:16am
您的言論都很有根據,正版東西絕對不比盜版、下載便宜
今天正版的東西貴,我們可以抵制不買
但如果正版的東西都沒有人買 創作的人得不到該有的利益
沒有創作者願意出新作 我們消費者就沒辦法享有新產品和作品
大家仍抱持著省錢撿便宜的態度 讓正版市場每況愈下
這樣是不是就會惡性循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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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pp***** 發表時間:20/05/09 13:44pm
都不錯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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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e************ 發表時間:21/05/09 14:36pm
智慧財產權是很重要的
畢竟那些都是每個人的心血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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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y***** 發表時間:19/05/09 12:08pm
當然合理.這樣才能保護智慧財產權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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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h******** 發表時間:19/05/09 14:48pm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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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09********* 發表時間:19/05/09 16:23pm
合理,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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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19/05/09 17:04pm
yes!保護智慧財產權是必需的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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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wa***** 發表時間:19/05/09 17:40pm
問題是這也要人檢舉才有辦法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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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ma******* 發表時間:19/05/09 21:24pm
要多多支持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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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n**** 發表時間:19/05/09 22:25pm
已經給了三次機會
古人說事不過三
都給了那麼多次機會再犯就沒道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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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32***** 發表時間:19/05/09 23:57pm
那創作的人幹麻要創作,辛苦的作品被大家傳來傳去!那幹麻辛苦的去想,等人家來用!因該要鼓勵創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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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ga****** 發表時間:20/05/09 04:17am
您的言論都很有根據,正版東西絕對不比盜版、下載便宜
今天正版的東西貴,我們可以抵制不買
但如果正版的東西都沒有人買 創作的人得不到該有的利益
沒有創作者願意出新作 我們消費者就沒辦法享有新產品和作品
大家仍抱持著省錢撿便宜的態度 讓正版市場每況愈下
這樣是不是就會惡性循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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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W**** 發表時間:20/05/09 09:41am
侵犯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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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ca****** 發表時間:21/05/09 23:50pm
總是要有錢才能繼續創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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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a************* 發表時間:22/05/09 14:28pm
使用者付費室正常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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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c********* 發表時間:22/05/09 20:35pm
智慧財產權。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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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m*** 發表時間:23/05/09 16:02pm
合理,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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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00***** 發表時間:25/05/09 13:32pm
合理阿<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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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om****** 發表時間:28/05/09 12:42pm
是阿.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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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41**** 發表時間:12/06/09 20:49pm
合理~因為這些作品都是作者的心血 當然有權利保障他們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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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s***** 發表時間:19/05/09 22:38pm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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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87***** 發表時間:20/05/09 09:34am
這是一個資訊爆炸時代,人人都想擁有但有缺乏創意,鼓勵正版購買是很重要,若是使用有下載使用權限或相關規範資訊,應當在規範時間或使用完畢刪除。所以我認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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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77*** 發表時間:20/05/09 10:39am
我覺得滿很合理的,因為會有一些人會盜用別的東西而不去想新的創作,可以用保護智作權,好讓大家不會去盜用別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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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m***** 發表時間:20/05/09 13:13pm
當然好ㄚ這樣才會越多人願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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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y***** 發表時間:20/05/09 15:47pm
應該給予創作者保障,不然以後誰還要創作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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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n******** 發表時間:20/05/09 17:19pm
我覺得要在合理的情況下才能保護更好的創作,而不是讓更多盜版來影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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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um******* 發表時間:20/05/09 20:54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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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io***** 發表時間:21/05/09 09:30am
使用者付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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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y**** 發表時間:21/05/09 10:15am
那是屬智慧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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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d**** 發表時間:22/05/09 14:13pm
這樣比較好啊,原本就要付費對大家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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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on********* 發表時間:22/05/09 16:52pm
經濟壓力..道德關係..
所以還是要保護個人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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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n****** 發表時間:23/05/09 20:53pm
這樣才能讓每位在職場的工作者有相對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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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ue*********** 發表時間:25/05/09 08:24am
如果你的寶貝(用心創作)被別人到處用,你確分不到任何益處,你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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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oo**** 發表時間:25/05/09 18:14pm
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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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l******** 發表時間:26/05/09 23:35pm
| 雖然說我也有支持一些正版的軟體
不過我對這種盜版的處罰覺得不滿意
畢竟現在軟體或是其他東西也是貴的要命
(前天買一套卡巴就17xx了)而且也只有一年還只能一人用,這樣不就代表廠商貪心嗎?
我也知道這是要賺錢,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買的起,只要不要太招搖,下載下來自己用...
我覺得沒有必要搞的這麼嚴重
總比那些整天喊支持正版,私底下盜版軟體也是用很兇的人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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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一個時間要收費, 過了流行就應該免費, 難道唱國歌也要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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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ew******* 發表時間:27/05/09 06:54am
我支持使用著付費的原則,這樣才會有好的音樂推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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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28****** 發表時間:27/05/09 08:58am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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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cl**** 發表時間:27/05/09 16:43pm
鼓勵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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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ew* 發表時間:27/05/09 19:53pm
好ㄚ....畢竟那是人家用時間ㄑ累積ㄉ心血
其ㄊ人憑啥 無緣無故就可以享用這好處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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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y****** 發表時間:27/05/09 23:08pm
盜版太蕭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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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a***** 發表時間:28/05/09 03:03am
一定要支持正版...維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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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im*********** 發表時間:28/05/09 07:26am
尊重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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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ni**** 發表時間:28/05/09 20:56pm
尊重智慧財產權 反對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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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kb**** 發表時間:29/05/09 19:23pm
不論是文章也好音樂也好那都是那些作者辛苦的結果,如果這麼輕易就可以上網分享的話那對那些辛苦的作者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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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ro********* 發表時間:31/05/09 19:35pm
依法令行事是沒有錯。
雖然我不認為禁止轉載就會有更好的作品出現。
但智慧產權既然規定不行,那便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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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93**** 發表時間:01/06/09 17:47pm
要尊重他人~是國人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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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ru**** 發表時間:02/06/09 00:18am
合理,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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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ay****** 發表時間:03/06/09 13:56pm
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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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my***** 發表時間:03/06/09 23:12pm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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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2** 發表時間:04/06/09 18:33pm
支持保護藝術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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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35***** 發表時間:08/06/09 22:11pm
大家都亂分享
誰還要創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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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e****** 發表時間:09/06/09 08:23am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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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36**** 發表時間:11/06/09 13:01pm
著作權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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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pg****** 發表時間:14/06/09 19:51pm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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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ic****** 發表時間:17/06/09 23:20pm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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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qs***** 發表時間:19/06/09 17:15pm
使用者付費~這是合理的~沒聽說一分錢一分貨嗎~別人也是辛苦做出來的成續~所以當然要付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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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30/06/09 20:38pm
合理!一分錢一分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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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04/07/09 15:23pm
這是有關保護智財權,法律是這樣規定
但是如果價錢太高的話
非法的東西一定很多人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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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va******* 發表時間:13/07/09 15:14pm
智慧財產權被奪走...這樣真的會覺得很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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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bb****** 發表時間:14/07/09 16:04pm
要保護原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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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ab***** 發表時間:30/07/09 22:07pm
合理!要好好保護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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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09******** 發表時間:05/08/09 20:44pm
保護智財權才會鼓勵新的創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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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up***** 發表時間:06/08/09 03:19am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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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ek****** 發表時間:07/08/09 01:56am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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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a***** 發表時間:19/05/09 14:40pm
雖然說我也有支持一些正版的軟體
不過我對這種盜版的處罰覺得不滿意
畢竟現在軟體或是其他東西也是貴的要命
(前天買一套卡巴就17xx了)而且也只有一年還只能一人用,這樣不就代表廠商貪心嗎?
我也知道這是要賺錢,不過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買的起,只要不要太招搖,下載下來自己用...
我覺得沒有必要搞的這麼嚴重
總比那些整天喊支持正版,私底下盜版軟體也是用很兇的人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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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人:lyd******** 發表時間:19/05/09 12:08pm
不合理,為何不能把好東西分享給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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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he******** 發表時間:19/05/09 21:04pm
這樣一來那麼這些正版的廠商將更有理由提高產品的價格,如果以使用一台電腦來說要灌的程式這麼多,那麼組一台符合自己使用的電腦將要多花多少錢,是不是真的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還是說就只是廠商想賺取暴利而已,所以並不是不支持正版,而是希望這些所謂的正版商,能多想想使用者的負擔能力是在哪裡,而不是一心的只想賺錢而把價錢與條件訂的這麼難以令人接受,那麼盜版就很難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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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s******* 發表時間:19/05/09 20:40pm
各人覺得 這種東西應該像 書一樣 買一次就好 可以分享 圖書館都可以買一本書後 讓大家看 很多文章是看玩一次不會再看的 那些人為什麼不去告圖書館呀! 現在書不是太貴~尤其是那些沒啥營養 消遣用書 教科書到是貴到暴! 年年改版 變項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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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22/05/09 09:52am
雖然說是要使用者付費,可是正版實在是太太『高級』了,一般小老百姓買不起阿ˊˋ,個人認為分享是沒差,只是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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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gp****** 發表時間:20/05/09 12:53pm
分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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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ts******** 發表時間:21/05/09 22:49pm
如果有錢,誰願意使用盜版...
更何況只是分享又不是拿去賣,
所以.......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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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人:amy****** 發表時間:26/05/09 02:43am
就是正版的太貴,學生沒錢也不會想要盜版,且好東西就是要跟好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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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04******* 發表時間:28/05/09 00:34am
不合理啦
我是幫他打廣告耶
好聽的 或 好看的文章
分享給更多人知道
不是更好
不然花錢 傷感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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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25**** 發表時間:29/05/09 20:21pm
好東西就要跟好朋友分享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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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l3*** 發表時間:26/06/09 21:55pm
唱片公司自己上傳最新MTV到YouTube,並公開嵌入語法供部落客轉貼到自己部落格,唱片公司再進行檢舉抓人,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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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人:asc*** 發表時間:21/05/09 15:53pm
| 侵犯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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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是當事人的智慧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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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ec**** 發表時間:22/05/09 21:15pm
cuz I love 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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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23/05/09 13:11pm
很多時候根本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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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m****** 發表時間:28/05/09 04:55am
不合理,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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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53**** 發表時間:31/05/09 20:44pm
有些東西貴的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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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s***** 發表時間:01/06/09 15:49pm
好東西就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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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m****** 發表時間:02/06/09 01:08am
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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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s7***** 發表時間:03/06/09 01:46am
出品者要感謝非法和盜版,沒有非法盜版,很多很多人是聽不到看不到他們所寫的所唱的(原版很貴),他們也不會那麼紅,今天的紅也是非法所造成的,因此不應該吃誰的飯砸誰的鍋。應該降低他們的成本收入,原版和盜版價格差不多,品質好很多的話,我想盜版會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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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r****** 發表時間:05/06/09 23:35pm
會有盜版, 是因為市場定位有問題
唱唱歌,就有上千萬的收入, 合理嗎?
我就不信, 收入少了會影響創作, 市場會自然平衡的!
不用擔心啦! 喜歡創作的還是會創作, 利潤分享機制要合理化才對, 就讓自然行為去規範吧! 管制只會保護有錢人, 造成壟斷型為罷了! 合理的利潤, 合理的售價, 自然會有支持, 誰不想有原版的品質, 會牽就盜版的不良品質, 實在是因為付出太多了, 得到的服務卻不能滿足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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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06/06/09 13:11pm
其實~就是因為喜歡才會下載,我建議大家要有道德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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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er* 發表時間:10/06/09 02:10am
我支持正版,但是分享是一個更好的宣傳方式! 有的時候我是因為朋友想而覺得不錯才去購買正版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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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uk***** 發表時間:11/06/09 14:49pm
這可以再訂好明確一點ㄉ規範 而且現在依張唱片賣ㄉ太貴ㄌ 也沒人在用CD隨身聽ㄌ吧
當然要變換一下阿
唱片業不要死腦筋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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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e******* 發表時間:13/06/09 09:54am
大家都是這樣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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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N***** 發表時間:17/06/09 20:41pm
基本上各有利弊,不過我覺得處罰有點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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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ri********* 發表時間:20/06/09 22:03pm
那還是會犯法壓
根本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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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ky***** 發表時間:24/07/09 15:18pm
只是分享
把好東西分享給別人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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