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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大中指蕭沒被退學,你覺得合理嗎?


合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不合理,學校不遏止這種惡行導致社會道德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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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g****** 發表時間:28/01/11 04:59am
  我認為不應該退學,

現在失去道德倫理的人越來越多了,

借著這個事件希望能喚起社會大眾道德心,

希望蕭同學因此努力向上回愧社會,

也讓公眾當個借鏡,

如果退學搞不好內心的對社會不平,

反而心理更偏激,

甚至做出違害社會的事;

所以應該引導正路,

不該用退學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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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i*** 發表時間:27/01/11 12:30pm
  這個...放生容易放人難,身為資深網路族,我卻覺得許多網友在批評後可以適可而止了,



他和家人的名子都已經被公佈和廣受批評,這已經是相當嚴重的"公開處刑"了,相信當事人已身心飽受壓力和懲罰,



但求學方面我是覺得還是讓人家學完的,何況相信台大全校師生都知道他的行為了,他在學校裡肯定也要承受各種壓力,如果因此他還是想努力完成學業,那咱們也沒理由去阻止他的求學對吧?



誰人敢發誓說自己沒犯過錯,只是犯錯的大和小而已(甚至許多人是一時昏頭不知自己在做啥)。聽師父說過:若一個人已經改過了,你卻還一直停留在過去的印象、不斷的去公開他人過去的錯誤而讓他永遠無容身之處,那麼錯的人就會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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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uo**** 發表時間:27/01/11 12:13pm
  我本身在私立大學任教

在少子化的招生壓力衝擊下

現在學校對於學生都非常宽容

所以,台大未將學生退學的處份

我想在其他學校應該也是如此的

只是後續的輔導

我認為台大應該要盡心盡力處理才對得起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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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OE** 發表時間:27/01/11 12:29pm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要給人有改過的機會,退學未必能使人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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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87*** 發表時間:27/01/11 17:25pm
  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可能因為知與不知,所以應該都有改過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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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p******* 發表時間:27/01/11 20:43pm
  學業跟行為不能混為一談



要是犯錯的人 就要被退學

那全台灣不就有一堆人都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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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i*** 發表時間:28/01/11 13:38pm
  這個...我高職和二專也都是讀夜校的,雖然是騎腳踏車,但騎在馬路上聽到救護車的聲音也會讓趕緊提前讓開,



可是,道德什麼的,原本就跟讀什麼學校無關..



也該說好險他是台大生而不是夜校生,不然這次遭殃的就會是夜校生了吧....?



也如同樓上說的,這跟校規無關,所以為什麼會扯到退學呢?



只好像就因為是台大,所以媒體節目和名嘴就很愛拿來大肆炒作,接著群眾也一如往常的跟著起舞.....一點理性也沒,每次都這麼失控有點可怕。



至於他父親做什麼,那也跟他要被退學無關唄....



想想,他都已經背負一條人命的因果了,光是這點就夠可憐了,應該盡早開始行善來抵債,再說本題主題之退不退學只是純粹外人看熱鬧和心理補償的心態,但對事或對往生者或其家屬來說根本沒有任何實質的幫助作用呀。



他是應該要負責,但應當是要討論他要怎麼負責,像是幫往生者的家做些什麼事才對,但你們一直在討論退不退學是在幹嘛呢~若真有這麼多時間在看政論節目或說閒話的話,不如真的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來充分利用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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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q9***** 發表時間:28/01/11 00:08am
  我認為是個人品德問題

不至於到退學 因為這又不是校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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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94*** 發表時間:29/01/11 11:5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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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時間不認錯也就算了,爸爸還call in說的那什麼話顯然家教就有問題,會道歉不過是因為要保住學位,而台大培育出這樣的學生也不深刻檢討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應負社會大眾了事,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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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is******* 發表時間:27/01/11 17:17pm
  合理,合情合理,學習能力強,並不是代表品德一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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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ak****** 發表時間:27/01/11 17:23pm
  我覺得學業跟個人品行應該是要分開,學校頂多記過處分,讓他到學校去上課何嘗不是一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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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28/01/11 00:5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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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應學生得到應有的教訓是應該的,這樣才是給社會大功一個公理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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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p2******* 發表時間:29/01/11 01:20am
  退學,有點over了

二大過二小過,留校察看即可

讓他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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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b******** 發表時間:27/01/11 12:17pm
 中指蕭的事件很值得大家思考 , 台大學生的行為如此 , 與幾星期後媒體報導的高職學生集體幫救護車指揮開道事件相比 , 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行為與態度 , 學校應該要給予嚴厲處置 , 讓學生及家長得到教訓 , 給予社會大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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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vy***** 發表時間:27/01/11 12:16pm
 當然不合理



他都已經是博士生了,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找盡藉口,想盡利用同情心的好處,掩蓋自己的錯誤。



台大如果對這樣的學生也當作多元化而包容的話,豈不是再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太姑且縱容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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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lo******* 發表時間:27/01/11 12:27pm
 這件事..讓所有社會的人發覺...學歷高..做人並不見得好...學歷差...做人並不見得差..

台大..是台灣的為首的學校...如果台灣為首的學校..也是只看學問..不看做人...那這學校還不如不要算了...

德、智、體、群、美...

德是在最前面的....

人可以不要有智慧..但不能沒有美德....

沒被退學...那就表示...

台大放棄了 美德 ? 而注重 智慧 囉...

況且...他在擋救護車的行為後..並沒有立即的道歉...

還是在許許多多的言論壓力下...才道歉的...

假設他立即為行為道歉...也許還不會有這麼大的回響...(但是沒有.)

如果台灣為首的學校...不能以身做則...那之後的學校發生類似的事情...之後的學校也照常辦理...之後的學生也都一樣發生擋車事件...那之後的事 可以自行想像一下....社會會有多少如此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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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tm****** 發表時間:27/01/11 21:31pm
反對正方wei***的意見。 顯示正方意見全文
 錯可以分成很多種

就算網友已經將他公開處罰了

但是中指蕭對於救護車中的病患及家屬已經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評論可以停止,但是停止並非代表社會已經原諒或事宜忘這件事

我覺得網友如果肯停止評論中指蕭一家人

那被他傷害的那些家屬,中指蕭願意做什麼來彌補?

人家都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但是就算知錯、就算改正

也不完全代表這個人就完善了



大家會氣憤中指蕭的原因

除了他的行為嚴重錯誤外

更重要的是,一開始就選擇逃避、躲藏

甚至說自己有精神疾病來試圖博取同情

這才是讓大家無法原諒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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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8******* 發表時間:27/01/11 15:48pm
 害死一個人 犯後態度也沒改善

等到承受不暸越來越多的壓力 才出來道歉!!

根本就不是知錯能改 被強迫道歉而已

這種人 的態度從頭到尾都不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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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ww**** 發表時間:27/01/11 17:16pm
 不合理阿

台大這次居然躲起來阿

只給2大過2小過處分

這身為台灣第一學府應該要以身作則

知道台大要嚴以律己

這樣給社會印象良好

不料台大在中指蕭之前

就有虐貓 約砲 噴精事件

在加上中指蕭事件

台大烏雲密佈 連這點事都被大眾指指點點

我從電視上看call in節目都想跳出來罵了

中指蕭之父護航實在是看不下去

該給合理交待就要給

這種人以後一定會在犯的

放心這種人絕對不知道做錯啥事

而且有病還不吊銷駕照

不知道誰是下一個倒楣鬼

總之這事情在大眾心理是不會這麼快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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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tm****** 發表時間:27/01/11 21:24pm
 我認為

不管是誰,對於一個生命就該是有重視

不管是否他就讀高學府

這是身為人類的基本態度和尊重

中指蕭,我相信他只是這社會裡不尊重生命的敗類中其中一個

台大我相信有他們自己的想法,但是若沒有對於這樣的小孩做懲處

未來大家都會依照這樣的標準判決

另外,我最看不起只要做錯事情不敢承擔就拿自己有精神病來當藉口的人

這不但對於精神病患污名化

更成為了一種逃避的理由

所以我覺得不管在道德上以及行為還有後續的處置上

中指蕭絕對有足夠的理由退學

不管讀什麼科系,都該讓他重新了解生命的價值

這次的處置

台大有失第一學府的風範

讓我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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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ii 發表時間:27/01/11 12:29pm
 長那麼大了.要學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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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rw*** 發表時間:27/01/11 12:30pm
 殺一個敬百人,再不夠就要繼續,台灣不是什麼說說道德或是法治就天下太平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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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45**** 發表時間:27/01/11 17:24pm
 有在學校讀書,也有家庭教育的人,道德倫理本來就是做人的根本,連這都不懂~~退學是嚴重,起馬來個輔導教育或小過大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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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e******** 發表時間:27/01/11 22:57pm
 這種沒水準的人根本沒道德

不退學是要這種敗類拿到博士

然後繼續沒水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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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yd****** 發表時間:28/01/11 07:13am
 台大的專長就是河蟹,有誰不知道........

從李念龍一直到中指蕭、甚至是前沒多久的外籍生騷擾事件。請問有哪一件台大一開始就積極處理的??沒有!!!!!!

身為台灣的大學之首,處理事情的態度卻是如此的消極,丟臉!

還有,連消防隊員和大眾都覺得中指蕭的道歉一點誠意都沒有了,唯獨你台大覺得值得肯定.....

做錯事出來面對是基本!!!

最近台大的學生做出那麼多令人不齒的事情,台大應該要付一部份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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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8******* 發表時間:27/01/11 23:0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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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為都錯誤的 學業再高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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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os****** 發表時間:28/01/11 09:50am
 當然不合理







他都已經是博士生了,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是找盡藉口,想盡利用同情心的好處,掩蓋自己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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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im**** 發表時間:28/01/11 13: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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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犯錯者可以用 "誰人敢發誓說自己沒犯過錯" 就理直氣壯嗎? 那不是跟成龍說過的名言般, 硬坳理由嗎?

再者你師父沒說過佛只渡有緣人嗎? 佛光要去渡那些做錯事立即放下屠刀的人都來不及了, 還會去理一個敢做不敢當的人嗎? 做錯事不可恥, 而大眾之所以憤怒久久不能彌平, 是因為他事後的態度, 甚至其老父為了護子私情之舉更令人啞口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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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w********* 發表時間:28/01/11 10:10am
 自己有病幹嘛還去檔救護車?!博士生還沒知識...那影片明明就很明顯....自己從內車道移出來故意檔住的阿....影片會說話...每個人都不是瞎了好嗎!!真是可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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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_k*** 發表時間:28/01/11 10:45am
 該讓他體會一下!他的親人躺在救護車上被車子擋住去路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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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wo***** 發表時間:28/01/11 11:5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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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是少子化,但都長這麼大了,一條人命,竟然不到三次大過,這學校真是太扯了!

要做後續的輔導,就不能只針對他個人,要就要做所有的人,避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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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wo***** 發表時間:28/01/11 11:54am
 不合理呵

一條人命耶,像一般學生記大過三次就退學了

為什麼一條人命就不退,人命不值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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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0***** 發表時間:28/01/11 16:24pm
 我覺得應該不合理,大家都是人!難道台大想要有一個害死人的學生嗎?!這樣只會破壞他們校譽吧!!

況且大家都是人,他這樣害死人,只受到網友的撻伐,有用嗎?!我今天把他殺死,我在受到網友撻伐就好啦!不是嗎?!這學校怎麼稿的,還願意原諒它!學校有替那個死者家屬著想嘛?!今天換作是他們父母,我看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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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ao***** 發表時間:29/01/11 07:18am
 不合理!他害死一条人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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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KM******** 發表時間:28/01/11 21:18pm
 不合理,原因

1.情節太過嚴重,況且害死人一條人命

2.第一時間還想找人關說,處理,還有理由太爛

3.既然都自已承認精神有問題了,試問怎可讓這種人繼續就讀,太荒謬了!

4.最後也沒有出面道歉,只是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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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g******** 發表時間:30/01/11 16:54pm
 超級不合理的~~就是學校一再的袒護這些不好的行為~才會顛倒是非...難道讀到台大就是個品學端正的好學生嗎?最近常有新聞報導出來~做出偏激行為的人~很多都是高學歷的人...這樣也要好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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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s7**** 發表時間:31/01/11 18:55pm
 他間接殺害了一條人命

這種人根本無法稱作高知識分子

基本的道德都沒有

又哪需要高學歷的証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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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b******* 發表時間:02/02/11 09:48am
 不合理,學校不遏止這種惡行導致社會道德淪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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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08/02/11 10:37am
 不合理!不合理!不合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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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yy********** 發表時間:12/02/11 18:39pm
 對阿!這種人,沒被退學真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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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w******** 發表時間:16/03/11 20:23pm
 自認高人一等的學府~自認高人一等的學生~民族素養~很高深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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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R********* 發表時間:31/03/11 18:44pm
 錯就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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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r*********************** 發表時間:12/11/18 15:30pm
 不合理,值得大家思考,都成年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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