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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nl****** 發表時間:27/04/09 12:34pm
性工作者也是靠自己的努力來獲得薪水,如果市場上沒有這個需求,性工作者自然會消失!是因為有需求才造成性工作者的存在,要處罰的應該是嫖客而不是性工作者!
就和日本的AV和牛郎一樣,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去換取金錢,要被人看不起,要這樣被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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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im****** 發表時間:27/04/09 15:28pm
從古自今.禁娼禁到現在.依然還是無法消滅娼妓的問題.這就證明市場大都數都還是需要這個從事性工作的行業.所以~性工作者也算是靠自己的本事去賺取養活自己的一個途徑.不偷不搶憑自己的勞力賺錢.本來就沒罪.除罪化這個名詞依我的看法是欲加之罪!
和罪之有呢?所以理當讓性工作者有著屬於他們的工作生存的權利.如果沒有這些性工作者的話.那肯定
這社會不曉得又有多少女性遭受男人的性侵害.性侵害案件會層出不窮.禁娼反而會造成社會衍生一股極大的生活壓力.男性得不到發洩甚而造成社會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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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ly****** 發表時間:27/04/09 18:10pm
之所以會有性服務,也是有所需求,有需就有供。從古至今,就已有性服務提供者存在,僅因為本地風俗對性的控制,就將之罪犯化,實屬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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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10*** 發表時間:27/04/09 12:34pm
每個人都是用自己的能力在賺錢
她們也是用自己的本能在賺錢
不偷不搶的,為什麼要罰?
只是社會對這種行業的眼光都很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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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09********* 發表時間:27/04/09 12:18pm
應該,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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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nl****** 發表時間:27/04/09 12:37pm
| 不應該,這社會已經越來越色會了,在不管管,
我看路上都可以做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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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個人的道德觀念有關!
嫖客可以說我要嫖也沒關係,反這這個社會看不起的是性工作者!
攤在太陽底下見不得人的是性工作者,這是什麼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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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a****** 發表時間:27/04/09 22:32pm
性乃是人之本性..是無法真正的遏阻..唯有有制度的管理..才是上上策..
如同熟門熟道者常說..要找那檔事..普天下除了管區警察不知道門路外..大家都知道..舉個例來說..當年陳水扁強勢掃黃..檯面上不管公私娼都沒了..但檯面下呢..依舊鶯鶯燕燕遍是..現在也是..或許沒了公娼..但三溫暖..油壓店等等還是一樣有在做那檔事..警察會不知道嗎..其實說穿了都是在養..等需要掃黃績效時就應付上級..來個臨檢抓幾位小姐交差..風頭過了還不是一樣警察又在地球消失..
再者..性工作者也不偷也不搶..也是靠自己勞力賺錢..我想沒有人會願意甘願入行..或多或少背後總是有些不為人知的辛酸..為了有效管理..還是建議性產業合法化..導入正軌..看看日本..荷蘭..丹麥等國..不也是一個很好的發展跟例子..
而且..我個人贊成修改..應該是罰嫖不罰娼..嫖的人才真的要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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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eg***** 發表時間:27/04/09 13:18pm
個人感覺,這種事情很不應該。
那如果以後不就,滿街看的到援交的?
要性就直接大馬路的就開始?
兩種都該罰才是!
性是一對一固定伴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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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i****** 發表時間:27/04/09 18:07pm
要是沒有嫖,哪來的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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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dd******* 發表時間:27/04/09 18:46pm
性不是一種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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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gh*** 發表時間:27/04/09 13:28pm
罰單面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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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nl****** 發表時間:27/04/09 17:36pm
|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影響教育。
而且現在也有很多因為欠債而被迫去做娼之類的,甚至於讓那些人蛇集團做一些逼良為娼的事情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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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讓性工作除罪化,這跟教育根本是兩碼子事!教育是一生都在進行的事業!
古人說的好:賠錢生意沒人做,殺頭生意有人做!就因為市場有需要,人蛇看到有賺頭,不逼良為娼難不成人蛇自己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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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mf** 發表時間:27/04/09 18:19pm
我支持娼嫖均不罰 該罰的是 職業有貴賤的假道學觀念 性工作者既不偷拐搶騙 所得都是辛苦的皮肉錢 應該尊重性工作者的工作權
有嫖就有娼 供需平衡 政府可依法管理
既有稅金收入 又可避免童妓與私娼所帶來的社會與衛生問題 一舉數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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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ce**** 發表時間:27/04/09 19:44pm
| 不應該,這社會已經越來越色會了,在不管管,
我看路上都可以做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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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什麼關係吧。別的國家不罰也沒有在路上做阿,推論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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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ce**** 發表時間:27/04/09 19:42pm
性工作者應受到尊重。絕對絕對,大家可以去看橘子的戰爭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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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ce**** 發表時間:27/04/09 19:45pm
|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影響教育。
而且現在也有很多因為欠債而被迫去做娼之類的,甚至於讓那些人蛇集團做一些逼良為娼的事情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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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管的是人蛇集團吧,欺負最辛苦的性工作者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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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ce**** 發表時間:27/04/09 19:45pm
| 性工作是影響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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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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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n***** 發表時間:27/04/09 21:16pm
靠自己的力量賺錢並不可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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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n******* 發表時間:27/04/09 21:26pm
大家都要吃飯,我不覺得自願從事性工作來餵飽自己有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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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mc*** 發表時間:27/04/09 22:51pm
| 我覺得這個社會已經腐爛掉了 如果不罰 這社會不知道會在爛到甚麼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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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爛到什麼地步我也很想看看~
改天合法化就不要衝第一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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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a*** 發表時間:28/04/09 00:49am
應該,只罪單方面並不公平,而且性工作者,也是為了養活自己,又不偷不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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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la****** 發表時間:28/04/09 23:15pm
跟沒有買賣沒有傷害是一樣的道理,所以可以增加條款罰嫖,對娼會公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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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u4****** 發表時間:27/04/09 15:29pm
除罪化後,看看性侵害案件應該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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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t******* 發表時間:28/04/09 07:01am
應該,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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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90****** 發表時間:28/04/09 09:04am
性工作者也是人阿~
也是為了一口飯~
職業本來不分貴賤~
當然要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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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s******* 發表時間:28/04/09 12:26pm
沒錯!!有需 才有供 為啥那些嫖客不用負責任
更何況 今天那些女生也是為了生活 不管甚麼理由背景去賺錢 至少他們沒偷也沒搶 ...所以我覺得反而應該去罰嫖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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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v***** 發表時間:28/04/09 15:21pm
娼妓是為了生活不得已的
而那些嫖客則是為了紓解生理需求
所以應該是處罰瞟客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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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s****** 發表時間:30/04/09 21:17pm
他們只是在用自己的方法生活
並沒有招惹到誰,而且
沒有嫖客就不會有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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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n**** 發表時間:01/05/09 05:45am
你可以將性工作者當成"專業人士"
專業人士就一定要有執照與合適的場所才能執業
個人不反對性工作者
也有一些弱勢的人只能走這一步
合適的管理與輔導 比完全禁止要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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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992***** 發表時間:27/04/09 23:37pm
如果沒有性產業的話,那些想發洩的人要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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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27/04/09 23:58pm
應該,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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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e**** 發表時間:28/04/09 01:11am
跟大家差不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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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n*** 發表時間:28/04/09 11:30am
本來就應該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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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e********* 發表時間:28/04/09 14:45pm
嫖客才是真正該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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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k******* 發表時間:28/04/09 23:30pm
沒有消費就沒有市場,如果沒有嫖客,當然不會有性工作者。既然如此,憑什麼只責罰甚至可能是逼不得已從事性工作的性工作者,而放任促成性工作的嫖客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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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yw***** 發表時間:29/04/09 08:32am
可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需求吧!
畢竟要完全杜絕此現象是不太可能的.
每個人都有不得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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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ae*** 發表時間:29/04/09 12:31pm
大家都是靠努力來賺錢的,有何不可?
懂得保護自己最重要,
你情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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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29/04/09 13:59pm
有所需求,有需就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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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09******** 發表時間:29/04/09 21:30pm
我覺得職業不分貴賤
但是希望不要讓人覺得社會腐敗惹
畢竟還有更多代不要影響後續的發展
當然要罰就要公平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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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s****** 發表時間:29/04/09 22:56pm
如果只是處罰娼妓我認為是不公平的,有些娼妓真的很可憐,為了生活去出賣肉體,但是一被抓到卻不罰嫖客,這根本就違反「供需法則」,有需求自然有供給,這是天經地義的事!外國不也是弄的有聲有色,端看政府有沒有魄力去落實管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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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e*** 發表時間:30/04/09 08:58am
人人性愛自由...
我是說.....人的本性是愛自由的.....
不管又太亂
所以在有條件限制下開放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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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f****** 發表時間:30/04/09 14:55pm
要規畫一個區域,課重稅,在其他地區營業者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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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04/05/09 14:48pm
如果世界上只有男(女)人
還會沒有性工作存在嗎
人類從青春期開始就對性好奇
這是正常心理
更不應該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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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a******** 發表時間:10/05/09 02:21am
只要我想幹(或是被幹),有什麼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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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m****** 發表時間:28/05/09 05:17am
要想到身體是父母給的,部要傷害自己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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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ni**** 發表時間:28/05/09 21:13pm
違反善良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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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s***** 發表時間:01/06/09 17:24pm
不合法找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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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ab***** 發表時間:30/07/09 22:33pm
我贊成!
若沒有嫖客,就不會有娼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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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un*********** 發表時間:08/10/09 21:39pm
有些性工作者是不得已所以才從事性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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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28/04/09 18:35pm
爭議性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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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bo** 發表時間:01/05/09 22:09pm
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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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l****** 發表時間:01/05/09 23:35pm
我建議兩方都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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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940*** 發表時間:03/05/09 15:58pm
人的慾望太多 再不得已和剛好人們有性需求時來做性交易 性工作者雖然不得已 這樣卻是不肖父母的行為 而嫖客更是無恥 所以我認為兩方都應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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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a*** 發表時間:03/05/09 20:39pm
如果政府開放,或許也比較會降抵一些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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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r******** 發表時間:04/05/09 14:49pm
各取所需!不偷不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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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7*** 發表時間:08/05/09 11:27am
有娼就有嫖 這不是一個巴掌就拍的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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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in******* 發表時間:09/05/09 13:32pm
應該,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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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v****** 發表時間:09/05/09 14:04pm
應該
畢竟那也是一種工作
職業不分貴賤
那是每個人所選擇的!!
我們應該用正面去看待他們
或許他們也有不得以的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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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oo******** 發表時間:10/05/09 14:48pm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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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09******** 發表時間:11/05/09 08:51am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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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n********** 發表時間:12/05/09 16:24pm
性工作太氾濫ㄌ應加重罪不該除罪 妨害風化 難怪護膚店 紅燈戶那ㄇ多 有什ㄇ工作不能做一定要從事性行業.不想腳踏實地 只想一步登天 錢有那ㄇ好賺ㄇ 得ㄌ性並就算賺多錢也是看病ㄉ份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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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te*********** 發表時間:13/05/09 09:14am
應該兩者都要罰才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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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14/05/09 15:40pm
是我們的東方人的觀念太傳統
現在是什麼時代了
那個也是辛苦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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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17/05/09 10:55am
就像抽煙和賣煙一樣.如果沒有需求那來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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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7/05/09 13:40pm
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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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i******** 發表時間:19/05/09 10:40am
你情我願的性交易,應該讓它合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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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y**** 發表時間:21/05/09 10:39am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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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m*** 發表時間:23/05/09 16:10pm
應該,罰娼不罰嫖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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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gp****** 發表時間:29/05/09 12:44pm
都該罰!!覺得這樣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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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o****** 發表時間:30/05/09 22:53pm
好像要喔 不然得愛滋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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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n***** 發表時間:31/05/09 06:23am
對咩!用肉體賺錢已經很....
還這樣放過..那何不乾脆兩個人當放= ="?
公平一點不是比較好?
到底有娼才有嫖
還是有嫖才有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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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ay****** 發表時間:03/06/09 15:03pm
妓女要罰哪嫖客幹麻不罰?
如果都罰這樣就可以改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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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cl**** 發表時間:03/06/09 17:07pm
合法化好管理又有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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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2** 發表時間:04/06/09 19:12pm
因為有市場需求才會有工作者,靠自己賺錢,不偷也不搶,到底犯什麼罪?若在一般職場能夠賺到錢維持開銷,我相信從業者會減少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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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N***** 發表時間:17/06/09 21:10pm
相信有些人還是逼不得已,但若沒有嫖妓者何來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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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qs***** 發表時間:19/06/09 19:09pm
那個國家沒有色情阿~~但有問題的是那隻嫖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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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04/07/09 16:07pm
性工作者也是靠自己的努力來獲得薪水,如果市場上沒有這個需求,性工作者自然會消失!是因為有需求才造成性工作者的存在,要處罰的應該是嫖客而不是性工作者!
就和日本的AV和牛郎一樣,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去換取金錢,要被人看不起,要這樣被人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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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發表人:eva******* 發表時間:13/07/09 15:26pm
都該罰阿....這種商業不應該出現...會讓社會變更多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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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ky***** 發表時間:24/07/09 15:49pm
人家也是靠自己賺錢
不偷不搶
人家也要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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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up***** 發表時間:06/08/09 03:29am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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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ev******** 發表時間:27/04/09 12:30pm
不應該,這社會已經越來越色會了,在不管管,
我看路上都可以做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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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2*** 發表時間:28/04/09 16:52pm
這兩者我好難分..不太懂;
不過台灣已經夠亂了
別讓這個美麗的寶島除了政黨鬥爭 人民失業
最後又來個色情行業滿佈
媒體報導還不夠色情嗎??爽報壹週刊還不夠顏色嗎?
唉
台灣阿
會不會淪落成像落後國家一樣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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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6***** 發表時間:27/04/09 12:41pm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影響教育。
而且現在也有很多因為欠債而被迫去做娼之類的,甚至於讓那些人蛇集團做一些逼良為娼的事情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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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yd******** 發表時間:27/04/09 13:25pm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影響教育。
因為如果除罪這樣一定會愈來愈氾濫,有可能還會成了正當的事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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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t****** 發表時間:27/04/09 20:44pm
等台灣人的基礎觀念都教育好再來談這個問題吧
要叫大家都懂得尊重性工作這件事不是一兩年就可以改變的
什麼除罪化?性工作本身並沒有罪與不罪
現在講除罪化搞不好還會誤導下一代的認知
我是覺得 要做到讓大眾認為沒有錯
但是也不能有推崇它之意
這平衡點真的是很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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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us********* 發表時間:27/04/09 14:43pm
性工作是影響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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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vc***** 發表時間:27/04/09 22:29pm
我覺得這個社會已經腐爛掉了 如果不罰 這社會不知道會在爛到甚麼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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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c***** 發表時間:28/04/09 09:16am
現在有很多惡性的工作,被逼迫或不人道工作,我覺得還不能除罪,除非法律可以制定一套合理標準,不然我還是覺得工作百百種,為何一定要成立這項工作,這不但物化人,而且也在道德上有所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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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on********** 發表時間:28/04/09 23:03pm
這工作容易成為犯罪的溫床,還是要有適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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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tt***** 發表時間:29/04/09 12:12pm
= ="
性工作很正常好不好......
如果少掉一般的娼妓,你再來看看犯罪要提高到多高
到時家裡有小女孩你都不敢給他自己出去買東西了
最不正常是授交妹吧!
物質太嚴重這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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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dn**** 發表時間:04/05/09 04:39am
| 人人性愛自由...
我是說.....人的本性是愛自由的.....
不管又太亂
所以在有條件限制下開放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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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不應該,
因為台灣根本就沒有像荷蘭政府那樣的魄力可以讓私娼合法化,
而且多數台灣女人都有飛上枝頭當"正室"的夢想,
而且台灣男人也有劈腿的惡習,很少只是玩玩而已,
以酒店為例,幾乎很少酒店女人看到有錢的男人不想撲上去當正室或小老婆的,
這樣不僅會影響婚姻、妨礙家庭更對社會風氣帶來負面影響,
所以台灣這個政治軟弱的國家應堅決反對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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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un******** 發表時間:28/04/09 09:30am
官方許可的性工作者才能除罪,私人個體戶不贊成,正源,社會才能回復常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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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k3******* 發表時間:28/04/09 16:33pm
不偷不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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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n0******* 發表時間:28/04/09 19:03pm
不管怎麼樣,這種性工作不應該合法化,畢竟對於東方的國家來說,道德倫理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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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ma******** 發表時間:29/04/09 10:08am
不應該除罪,這樣會越來越糟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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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29/04/09 10:13am
兩者都有罪!都該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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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n***** 發表時間:29/04/09 19:42pm
想帶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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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ek* 發表時間:01/05/09 01:33am
很不應該!很多家庭常會因為男方常去花天酒地而鬧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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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ow******* 發表時間:02/05/09 13:02pm
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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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t**** 發表時間:03/05/09 14:22pm
我個人覺得真ㄉ有點變相鼓勵。地確也間接影響後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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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en***** 發表時間:04/05/09 01:40am
這已經是道德問題了,AA我也看不少,他們都可以直接在馬路上"開拍",像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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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en***** 發表時間:04/05/09 01:42am
| 是可以爛到什麼地步我也很想看看~
改天合法化就不要衝第一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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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3500或是更高/2H,
重點是要錢啊~
你講話太衝了~
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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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d****** 發表時間:18/05/09 17:32pm
將人的性行為簡化為單純的動物行為,會碰上意想不到的難題。
人所體驗的性愛是人與人的相會,而不僅是生理行為。
我們是對著一個人,而不是一具軀體作愛。性伴侶講條件,可以像觀光客付妓女一小時價錢那麼簡單,也可以像莎士比亞的三角戀愛那麼複雜。
社會的這種矛盾態度源自我們企圖將人類的性行為簡化為單純的生理行為。人不若山羊或猩猩,性所牽涉的不只是身體而已。
性固然牽涉到身體,但是與排泄、打噴嚏、打嗝有所不同,同時也觸及到人的心 靈,因此一樣脆弱,一樣需要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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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04******* 發表時間:28/05/09 01:02am
真的不OK耶
這樣台灣
援交 妓女 會越來越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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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41**** 發表時間:12/06/09 21:38pm
不應該吧!如果除罪化會有一種支持鼓勵的感覺 反而會讓許多懶惰工作的人從事性工作 不僅造成風氣敗壞 笑貧不笑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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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si******* 發表時間:13/05/09 16:25pm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影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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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vn***** 發表時間:14/05/09 14:33pm
昌和嫖都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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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vn***** 發表時間:14/05/09 14:34pm
| 每個人都是用自己的能力在賺錢
她們也是用自己的本能在賺錢
不偷不搶的,為什麼要罰?
只是社會對這種行業的眼光都很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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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北港香爐非常好
每年都有人去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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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in**** 發表時間:15/05/09 02:09am
同意neversaydie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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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in**** 發表時間:15/05/09 02:10am
同意littlewoo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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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o****** 發表時間:30/05/09 22:52pm
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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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93**** 發表時間:01/06/09 18:00pm
因為只要是人都有性需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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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my***** 發表時間:03/06/09 23:37pm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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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e****** 發表時間:09/06/09 08:37am
不喜歡這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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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ic****** 發表時間:17/06/09 23:30pm
有沒有很缺阿
出賣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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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om********* 發表時間:28/06/09 03:09am
罰!!!那天我看到她們爲了除罪走上街頭, 我氣死了!!!
這條法令一通過, 當然是變相鼓勵啊, 怎麼可以!!!
罰娼, 罰嫖, 都該罰 !!! 這本來就是不可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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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30/06/09 21:29pm
台灣已經夠亂了.最後又來個色情行業滿佈 .罰娼更要罰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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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r******** 發表時間:13/07/09 22:56pm
不應該,除罪不處罰反而會變相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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