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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ca****** 發表時間:10/10/08 12:21pm
當然應該!
不過是針對真的有阻礙交通或是路霸等行為者,
其實公共區域應該是由政府主動出面規劃、分配,
做好管理、清潔等權責,
讓環境不至於受到擺攤所造成之污染,
垃圾也有人可以清理,
清潔的費用由攤商共同支出,
不但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也可以集中妥善管理,
一舉兩得的雙贏!
畢竟攤商市集是台灣重要的文化特色!
不過現在的政府...
除了叫無能的警力去對小市民開閥單繳國庫...
一點建設性的作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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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rw*** 發表時間:10/10/08 13:34pm
非常應該的,對我來說沒有管理過的市集文化有如雜草一般礙眼擋路甚至製造走路時的危險,看是要管理,還是就不要,隨意擺攤其實也是一種不民主的作法,因為很容易傷害到他人的自由,地位和騎樓路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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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x01**** 發表時間:10/10/08 12:52pm
應該,擺攤有礙環境整潔且喧擾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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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n****** 發表時間:10/10/08 17:05pm
如果是夜市就可以接受~
況且如果亂丟垃圾是誰負責呢
雖然可以帶出人潮
但如果不是在合法銀業場地
會製造出社會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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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k***** 發表時間:10/10/08 20:12pm
我覺得是應該的,如果處於違法的話
應該取締,因為你這樣賣
會把觀光地區弄髒,如果還影響交通的話
誰負責?難道擺攤的會把垃圾那些清乾淨嗎?
你們觀光客會嗎?
不要只想到自己可以吃就這樣,如果是處於合法
能夠有效管理,誰不歡迎擺攤?
就看是當地政府是怎麼樣規劃和處理
這種東西也不是這麼容易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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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4***** 發表時間:11/10/08 07:35am
應設置景點區域規劃小區塊方便市民供給作生意貼補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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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11/10/08 02:06am
如果擺的東西都坐地起價,那一定會給外國人不好的印象,因為高價是慣例~~所以不要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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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yd******** 發表時間:11/10/08 13:22pm
應該是,擺攤有礙交通及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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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a5****** 發表時間:11/10/08 11:05am
如果有影響到交通,就應該不能放行
畢竟生命安全比一切來的重要
而環境衛生也是考量重點
如可以評估諸多問題
沒有影響,那也希望政府開放合法化,也可以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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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fa******* 發表時間:11/10/08 14:09pm
應該,擺攤有礙環境整潔且喧擾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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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y******** 發表時間:12/10/08 09:02am
該!
因為路邊擺攤影響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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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n******** 發表時間:14/10/08 10:17am
應該,雖然也許這是他們唯一賺錢的方法但是,這樣整個觀光區就變的很亂又吵,會讓觀光的人有一種反感,如果可以的話,地方可以規劃一個整潔的商店街之類的東西,這樣可以顧到店家的溫飽又可以促進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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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s******* 發表時間:15/10/08 20:07pm
國際形象差會讓外國人看笑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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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s******* 發表時間:15/10/08 20:08pm
應該..國際形象如果不好...很容易讓外國人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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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j****** 發表時間:18/10/08 20:18pm
| 既然是觀光的
吃喝當然不能少
取締了 怎麼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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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想著賺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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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h********* 發表時間:21/10/08 01:15am
當然要!
要不然垃圾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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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k2*** 發表時間:22/10/08 19:33pm
應該..
會製造垃圾又吵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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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KM**** 發表時間:01/11/08 16:37pm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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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un***** 發表時間:06/11/08 10:36am
應該有規劃, 亂擺就該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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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a5** 發表時間:09/11/08 16:14pm
當然應該!
不過是針對真的有阻礙交通或是路霸等行為者,
其實公共區域應該是由政府主動出面規劃、分配,
做好管理、清潔等權責,
讓環境不至於受到擺攤所造成之污染,
垃圾也有人可以清理,
清潔的費用由攤商共同支出,
不但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也可以集中妥善管理,
一舉兩得的雙贏!
畢竟攤商市集是台灣重要的文化特色!
不過現在的政府...
除了叫無能的警力去對小市民開閥單繳國庫...
一點建設性的作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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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ut** 發表時間:18/11/08 09:47am
應該,沒有規劃會造成環境髒亂影響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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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17***** 發表時間:21/11/08 10:56am
我的看法是看觀光地區吧,有的地方適合有的不適合,應該看政府如何處理才是,假設總統府可以擺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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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pr******* 發表時間:21/11/08 18:55pm
只要非規劃的都應該要取締
以免造成髒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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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72****** 發表時間:25/11/08 16:30pm
會破壞環境及觀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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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kj********** 發表時間:03/12/08 01:52am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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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r*** 發表時間:06/12/08 23:57pm
應該擺攤有礙環境整潔且喧擾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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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n****** 發表時間:15/12/08 06:55am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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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09******** 發表時間:10/10/08 14:02pm
既然是觀光地區 就該有攤位呀
也是為了 方便觀光者買吃的喝的
錯只錯再 經濟不景氣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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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tu******** 發表時間:10/10/08 17:13pm
先訂好規則
不太大聲喧嘩、攤位範圍幾公尺內為賣家該保持清潔區域
違者取締並且禁止繼續擺攤
這樣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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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n**** 發表時間:10/10/08 18:20pm
只要好好規劃攤位所在,我覺得政府不要因為自己高高在上就強力取締,不要因為做官都是高知識分子,就把攤販看做異類,為了觀瞻,就不顧攤販存在的原因,攤販也是小民文化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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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x01**** 發表時間:10/10/08 12:53pm
不應該,擺攤是一種可以發展的市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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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498*** 發表時間:10/10/08 14:21pm
我覺得觀光點沒攤位可逛 應該也蠻冷清的 而且不方便 要取締還不如有效管理又可增加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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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ee*** 發表時間:10/10/08 17:52pm
只要不造成環境髒亂,有公德心,這樣也是一種特別的文化,台灣有自己本身的特色及濃厚的人情味,不要一昧的學西方文化,覺得那樣才是高格調,反而變得太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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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x01**** 發表時間:10/10/08 12:53pm
| 當然應該!
不過是針對真的有阻礙交通或是路霸等行為者,
其實公共區域應該是由政府主動出面規劃、分配,
做好管理、清潔等權責,
讓環境不至於受到擺攤所造成之污染,
垃圾也有人可以清理,
清潔的費用由攤商共同支出,
不但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也可以集中妥善管理,
一舉兩得的雙贏!
畢竟攤商市集是台灣重要的文化特色!
不過現在的政府...
除了叫無能的警力去對小市民開閥單繳國庫...
一點建設性的作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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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擺攤是一種可以發展的市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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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r******* 發表時間:11/10/08 08:30am
我家本身就是觀光區的攤販
而且大家擺完灘後都會幫忙收拾垃圾
反而是遊客留下的垃圾比較多
現在景氣這麼不好
如果還不留一條生路給我們
我想明年過年自殺的人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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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j0********* 發表時間:10/10/08 15:03pm
觀光地方.本來就應該要有攤位,才會更熱鬧啊..有吃有玩才是本土的特色呢,只要有規劃整齊清潔那就妳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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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e 發表時間:10/10/08 15:49pm
同意,不過現今擺攤真的在灰色地帶,有的攤商把罰單當租金繳,警察故意慢慢走,讓他們快收.....。
準此,可以窺知,某些供、需之間應該算平衡的,沒人買繳得起罰金嗎?這真得要看當權者所持的態度,有適當的規劃管理,不該有的現象就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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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09******** 發表時間:11/10/08 04:31am
觀光地區本來就要有吃的喝的用的
環境受到汙染 是個人問題 而不是攤位問題
多擺幾個垃圾筒~
如果 每個觀光客 都不亂丟垃圾的話
這樣是不是 就達成共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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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82****** 發表時間:10/10/08 18:44pm
竟然是觀光地 那就不因該路邊擺攤
因該是給那些外地來的人觀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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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10/10/08 21:41pm
不是不應該取締啦!只要不影響交通、用路行人的安全,其實有些許整齊的攤販還挺熱鬧的!因為經濟不景氣,出來擺攤的人日子也是難過的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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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oo******** 發表時間:11/10/08 00:33am
大家都是要討口飯吃,而且他們擺攤一堆民眾也愛,也沒人會受到什麼太不良的影響,大家開開心心的不是很好嗎?而且有些人真的是因為無法生活出來擺攤,一家人的生計在景氣不好的時候,一張罰單很可能就讓他們沒飯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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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26**** 發表時間:11/10/08 01:25am
這些觀光夜市要是沒有這些人來路邊擺攤,怎ㄇ會有夜市呢??而且。。。他們也是要賺錢ㄉㄚ!!或許擺攤有礙環境整潔且喧擾嘈雜,但『擺攤是一種可以發展的市集文化』就不過是差政府好好的規劃它,不然現在哪有這麼多ㄉ觀光夜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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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8***** 發表時間:11/10/08 06:13am
少了攤販的熱鬧,觀光地區人數會大量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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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uo**** 發表時間:10/10/08 21:54pm
為了反對而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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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s4** 發表時間:10/10/08 22:37pm
擺地攤也是為了生活,都已經沒店面可以做生意了,當然也只能這樣,政府也不能只是一直取締,只要好好規劃的話,這也能帶動當地的人潮,不讓人做生意,叫那些人要怎麼過日子,難道政府要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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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ry**** 發表時間:11/10/08 00:15am
這樣才會比較熱鬧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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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ul****** 發表時間:11/10/08 00:41am
這是他們維持生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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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ni* 發表時間:11/10/08 02:21am
老百姓已經很辛苦的賺不到錢了~
不要再逼他們走頭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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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xs***** 發表時間:11/10/08 04:01am
工作是很辛苦還要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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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18** 發表時間:10/10/08 22:29pm
不應該取締,只要不妨礙交通及公共環境,畢竟大家都為了要賺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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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36**** 發表時間:11/10/08 01:26am
觀光地方就是要有吃的阿 不過整潔應該很難維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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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m**** 發表時間:11/10/08 11:45am
大環境不好老百姓擺攤只是求糊口而已開單賺的都不夠付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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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kb*** 發表時間:11/10/08 12:57pm
擺攤會多很多熱鬧的感覺~只要做好環境整潔定點設置垃圾桶,其實多多擺攤才是增加氣氛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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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221****** 發表時間:11/10/08 14:06pm
其實一個觀光點,沒有這些攤位,一點也不覺得像是觀光地區,而且這些攤位的老闆只要不要把路全封起來,真的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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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re***** 發表時間:12/10/08 11:46am
| 當然應該!
不過是針對真的有阻礙交通或是路霸等行為者,
其實公共區域應該是由政府主動出面規劃、分配,
做好管理、清潔等權責,
讓環境不至於受到擺攤所造成之污染,
垃圾也有人可以清理,
清潔的費用由攤商共同支出,
不但可以創造就業機會也可以集中妥善管理,
一舉兩得的雙贏!
畢竟攤商市集是台灣重要的文化特色!
不過現在的政府...
除了叫無能的警力去對小市民開閥單繳國庫...
一點建設性的作為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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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聲明
你的觀點很好
只是倒數第三句開始我有點意見
我認為不論是過去或是現在的政府
一樣都叫無能的警力去對小市民開罰單繳國庫...
全都一點建設性的作為都沒有><
不過,我認為不論是誰執政
都無法做到面面俱到
所以不要再分藍綠
應該就事論事不針對人或黨派
政府才能有做為吧!
請大家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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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on***** 發表時間:12/10/08 22:11pm
路邊攤也是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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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uoi*** 發表時間:13/10/08 07:30am
需要配套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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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13/10/08 15:07pm
不要影響交通即可。因為在這個時間點!大家要多賺一些錢來因應通膨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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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pi****** 發表時間:13/10/08 22:11pm
我認為是觀光就該有攤位呀~這就是台灣的特色不是嗎?不然政府可以規劃一下,收取一點小費用...大家逛街就是要吃東西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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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Q3****** 發表時間:14/10/08 19:39pm
經濟都已經那麼差了
擺攤位賺錢還要取緹
警察要活,人民就也要活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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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a***** 發表時間:15/10/08 16:22pm
不應該~
如果管理得當,路邊攤是台灣的特有文化,不就要讓它消失,就沒觀光的意義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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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i****** 發表時間:16/10/08 02:03am
大禹治水在於紓導而非防堵
全世界每個地方都有攤販
攤販可以形成一種特色文化
重點應該是如何管理與規劃
並杜絕少數不法的惡質商家
而不是一味的取締與驅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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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ta******* 發表時間:17/10/08 23:11pm
這是我們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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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g***** 發表時間:30/10/08 22:35pm
有攤才有發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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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30*** 發表時間:02/11/08 11:33am
擺攤也是景點的一種,有時逛累了,有東西可解飢,也是不錯的,尤其是遇到寒冷天氣,喝到一碗熱騰騰的湯,那種感覺超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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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901* 發表時間:08/12/08 11:59am
賺錢不容易~且觀光地方要有攤位才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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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7/05/09 23:14pm
可以管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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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s****** 發表時間:12/10/08 03:18am
每次逛夜市警察就來搗亂,覺得好煩,乾脆通通都發展成觀光擺攤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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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c0******* 發表時間:13/10/08 02:02am
看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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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i**** 發表時間:15/10/08 13:41pm
這也是台灣的一種文化和特色,只差在環璄整潔做的不夠好,要多做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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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se****** 發表時間:15/10/08 14:06pm
觀光沒有攤販少ㄌ很多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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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lt******* 發表時間:15/10/08 17:29pm
先訂好規則
不太大聲喧嘩、攤位範圍幾公尺內為賣家該保持清潔區域
違者取締並且禁止繼續擺攤
這樣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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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2***** 發表時間:15/10/08 20:09pm
觀光地就是要有攤販才熱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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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it*** 發表時間:16/10/08 09:01am
我想這是台灣的文化與吸引人的地方....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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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d***** 發表時間:18/10/08 14:50pm
既然是觀光的
吃喝當然不能少
取締了 怎麼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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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to****** 發表時間:18/10/08 22:27pm
山不轉路轉
不如就地合法化
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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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93**** 發表時間:20/10/08 00:16am
當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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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u12******* 發表時間:21/10/08 16:36pm
其實小攤位也是一種特色.感覺也比較熱鬧.只要規劃好.不髒亂.其實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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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u3***** 發表時間:22/10/08 15:57pm
沒有這些地攤,夜市,等!!
哪來的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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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09***** 發表時間:22/10/08 18:38pm
別人也要生存吧..只是還是要規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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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m***** 發表時間:25/10/08 18:14pm
這樣才有特色阿!!
不然九份老街~淡水老街怎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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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t*** 發表時間:27/10/08 14:51pm
這就是吸引人潮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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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t***** 發表時間:28/10/08 14:55pm
餓死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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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jp*** 發表時間:07/11/08 13:53pm
觀光都離不開吃吃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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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o***** 發表時間:08/11/08 19:11pm
有本事的人就是可以讓他賺
不然如何刺激觀光業發展阿
每個靠觀光經濟利益國家不都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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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ue******** 發表時間:12/11/08 11:09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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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l*** 發表時間:13/11/08 10:40am
先訂好規則
不太大聲喧嘩、攤位範圍幾公尺內為賣家該保持清潔區域
違者取締並且禁止繼續擺攤
這樣不錯~ 贊成stunner2133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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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in********* 發表時間:13/11/08 15:03pm
展現台灣人的特色嘛= =
取締?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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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i******* 發表時間:18/11/08 11:27am
沒有小販們,哪來的觀光刺激?!誰願意到沒有賣任何吃的地方去觀光?!這二者可是共存體,缺一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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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i**** 發表時間:21/11/08 20:25pm
取締就沒什麼好逛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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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ta***** 發表時間:02/12/08 14:18pm
這也是一種傳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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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95******* 發表時間:05/12/08 02:59am
也是一種特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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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412*** 發表時間:05/12/08 16:58pm
應該另外規劃一個擺地攤的地區.....有效管理
說不定會變成一種台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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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n****** 發表時間:08/12/08 01:44am
路邊攤是台灣的特色之一,少了路邊攤逛起街來就不太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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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ic****** 發表時間:28/12/08 00:34am
這是一種文化的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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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p** 發表時間:18/02/09 22:39pm
不應該,擺攤是一種可以發展的市集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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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N***** 發表時間:17/06/09 23:20pm
需要給人賺錢的機會 但基本上不可以土匪開價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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