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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am********* 發表時間:29/06/08 14:06pm
每一次的愛 都是真心
請不要辜負了自己的真心
愛情 不需要面子
回頭 或許可以重新努力來過
給自己 和 對方 一個機會
不要害怕有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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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pp******** 發表時間:30/06/08 10:15am
如同論點所說的...
只要還喜歡對方~
就算是舊情人又如何呢?
只要分手的理由不是太難接受
有機會的話還是會想試看看吧
況且有時候會發現舊情人比新情人好...
或許就是忘不了對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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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h******* 發表時間:29/06/08 22:38pm
喜歡就是喜歡
不分舊或新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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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wm****** 發表時間:29/06/08 23:49pm
只限一次分手ㄉ 如果分分合合ㄉ話還是不適合在一起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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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t**** 發表時間:30/06/08 03:45am
有時候舊情人是最了解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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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22******* 發表時間:01/07/08 19:52pm
每次的感情誰不是用心經營的,在當下是沒有辦法做有效的思考,分手後才知道是自己的問題,如果再有一次機會,不是更好嗎?相信這次一定會更好,更體貼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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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t***** 發表時間:30/06/08 01:48am
舊情人才合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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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t** 發表時間:01/07/08 13:30pm
我覺得心態最重要,我在求學時代曾經有過一段維持一年的戀情,之後就各分東西,七年後我們偶然相遇,又在ㄧ起到現在,人就是這樣,失去了你才會了解什麼是你想要的,繞了ㄧ大圈才發現,你愛的才是他,有些東西不能只看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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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1****** 發表時間:02/07/08 21:33pm
分手之后也许才会了解对方的好!才会懂得珍惜!
分手只是为了让对方好好改善自己!!!能真正真正的认清自己!!!只要还彼此还喜欢!我相信他们会生活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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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s******* 發表時間:02/07/08 13:03pm
跟舊情人合好是一件很好的事!!~
雖然有一些不適合的都通通改掉...
至少也可是挽回這一段美好的回憶~
((就算分手了"當不了情人也可以當好朋友"))
{{就算不想當朋友....至少都忘光光來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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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am********** 發表時間:12/10/08 12:33pm
當初得分手有可能是因為一時間得賭氣或意見不合,可是當2人重新達成一種默契後又在一起我覺得是ok得,因為結婚前這樣的分分合合都是在考驗2人日後是否在一起還會吵架,而且只要愛著對方就算舊情人也可以搞的跟新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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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l**** 發表時間:08/07/08 13:03pm
分手不過是之前的想法
人都是會改變的
現在變得比較好
復合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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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c*** 發表時間:18/07/08 15:29pm
有緣還會在一起,誰吃誰無所謂ˊˇ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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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on******* 發表時間:29/07/08 16:32pm
感覺來了誰也擋不住!
只要對方沒有做出太過分的事!
挽回感情何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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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vh***** 發表時間:30/06/08 00:16am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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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fa******* 發表時間:30/06/08 23:18pm
只要還喜歡對方,舊情人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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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a******* 發表時間:04/07/08 15:46pm
只要互相喜歡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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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0****** 發表時間:30/06/08 09:22am
123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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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4******** 發表時間:30/06/08 17:54pm
不一定喇
我也曾經跟個男的分分合合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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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c**** 發表時間:02/07/08 01:34am
因為比較瞭解了
會再次對對方已另一種的角度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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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11/07/08 23:10pm
愛情很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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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um****** 發表時間:15/08/08 12:44pm
只要還喜歡對方,舊情人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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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i**** 發表時間:15/10/08 15:41pm
只要適合,為什麼要遷就舊或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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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ei***** 發表時間:05/07/08 12:48pm
看自己還喜不喜歡啦
最重要是要個性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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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ac***** 發表時間:06/07/08 02:43am
愛情只是種感覺!只要自己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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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52***** 發表時間:10/07/08 19:01pm
感覺來了管他是舊情人還是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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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09******** 發表時間:10/07/08 20:32pm
愛到卡慘死,因為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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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u******* 發表時間:14/07/08 15:12pm
只要有感覺~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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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n******** 發表時間:21/07/08 21:34pm
通常不可能在吃回頭草,可能已經沒有第一次的那種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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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n******** 發表時間:21/07/08 21:34pm
通常不可能在吃回頭草,可能已經沒有第一次的那種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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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eo******* 發表時間:27/07/08 01:05am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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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u3***** 發表時間:22/10/08 17:31pm
如果互相喜歡~
不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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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t***** 發表時間:28/10/08 15:31pm
適合就會復合
~"~還有擠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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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LO***** 發表時間:29/06/08 12:11pm
不會吧!
或許也要是情況而定
合不來就是合不來
在一起下去也不會真正快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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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wa****** 發表時間:29/06/08 12:23pm
雖然她是你的舊情人,把對她的感覺還有回憶放在心理就好,不用因為還喜歡就一定要複合,當初分手的原因,還有以後的未來要好好得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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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c0***** 發表時間:29/06/08 13:00pm
既然已選擇分手就是有一定的問題,再次相處就只會讓問題再一次的浮出檯面,何必讓彼此又發生不愉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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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1***** 發表時間:29/06/08 13:04pm
好馬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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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e***** 發表時間:29/06/08 22:49pm
分手是重大的決定,決定後就不應該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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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ik***** 發表時間:29/06/08 13:50pm
當初會分手一定是因為某些原因,就算復合了一就會因為一樣的原因起衝突,這樣子復合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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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i***** 發表時間:29/06/08 18:24pm
很難了
最後又在一起
以前的問題也不會解決
大家都還是像以前一樣
問題只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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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c* 發表時間:29/06/08 23:30pm
分手就要分得乾乾淨淨
不要不清不楚的
不然對自己和對方都不好受
複合不是一個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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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ca***** 發表時間:29/06/08 17:44pm
會偷吃的,就是會偷吃
不可能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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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p**** 發表時間:30/06/08 08:39am
分手就是分手,不管什麼理由,總是有不適合在一起的原因...。再回頭..何必呢?世界上一定有更適合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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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os******** 發表時間:29/06/08 15:04pm
分都分了
何必再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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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c******* 發表時間:29/06/08 15:59pm
藕斷絲連..
只會讓事情更複雜..
該放下時就應該完全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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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s******* 發表時間:30/06/08 00:10am
竟然分手了那就不可能在複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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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x01**** 發表時間:30/06/08 13:18pm
破鏡難圓
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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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l******** 發表時間:30/06/08 14:33pm
既然分手
代表雙方都有了答案
何必又再一起
更尷尬而已
說什麼分手後還是朋友
全都碼謊言
好女不吃回頭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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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r*** 發表時間:29/06/08 19:08pm
no way to have another relationship with EXs
what cause break-up will last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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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no****** 發表時間:29/06/08 23:55pm
已經分手就是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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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et****** 發表時間:30/06/08 00:31am
我們是因為她的劈腿才分手的,怎麼可能再復合?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只是單純的做愛我並不反對,就當報復那個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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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13****** 發表時間:30/06/08 22:15pm
分了就分了 沒必要"藕斷絲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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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l***** 發表時間:01/07/08 22:20pm
會分手就是有問題發生
而且這個問題不是二個人可以解決的事
若真的愛吃回頭草,又何必分手呢?
別說什麼年少輕狂不懂事、舊愛還是最美的
那些都是要不回來的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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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mi****** 發表時間:05/07/08 21:18pm
分手就分手了
而且一定是有原因 有不合
才會分手的阿
如果還要在一起的話
比較不可能 因為問題還是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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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人:yim****** 發表時間:29/06/08 19:05pm
好馬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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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人:csd*** 發表時間:29/06/08 21:15pm
好馬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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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v***** 發表時間:29/06/08 23:44pm
好馬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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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人:u71**** 發表時間:29/06/08 23:51pm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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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8****** 發表時間:01/07/08 14:57pm
就算再在一起 疙瘩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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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ro*** 發表時間:01/07/08 19:08pm
分了就分了,會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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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05/07/08 00:59am
會分手第一次就不可能沒有第二次,何必傷害對方再讓人痛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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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mm***** 發表時間:10/07/08 11:01am
會分開~就是有問題~再回頭~問題解決ㄌㄇ?心理不會有疙瘩在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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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re******** 發表時間:11/07/08 17:34pm
個人認為既然會分手~彼此間就一定有問題~@@"
既然分手~就不可能會復合!!!
強求的愛情永遠不持久>"<絕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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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od******* 發表時間:12/07/08 00:41am
就是有問題才會分手,不可能再吃回頭草。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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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753*** 發表時間:08/08/08 18:08pm
復合的話
當初分手原因一定會被拿出來講
雙方一方沒有改變的話
一定還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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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22******* 發表時間:16/08/08 01:04am
就是不合才會分手怎可能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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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uh***** 發表時間:03/07/08 14:52pm
既然已經分手了!
那就表示兩人之間一定有疑惑。不信任押!
那既然少了信任,又何必再要求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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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70*** 發表時間:03/07/08 23:52pm
就是不適合才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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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i6*** 發表時間:03/07/08 23:54pm
感情已經有破損難以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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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10***** 發表時間:06/07/08 09:20am
不可能
如果雙方相處上的問題不解決
那再複合也只是徒增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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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_a******** 發表時間:07/07/08 21:03pm
因為不適合..才沒有在一起..
所以分手過後...更不可能復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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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人:h_a******** 發表時間:07/07/08 21:04pm
| 每一次的愛 都是真心
請不要辜負了自己的真心
愛情 不需要面子
回頭 或許可以重新努力來過
給自己 和 對方 一個機會
不要害怕有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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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因為不適合..才會分手不是嗎??
那當初未什麼要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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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_a******** 發表時間:07/07/08 21:05pm
| 有時候舊情人是最了解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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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分手ㄌ..就代表部適合ㄚ!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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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op****** 發表時間:09/07/08 01:14am
該有的感覺都領教.在一起只是會像看舊影片.一成不變.結果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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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09/07/08 16:28pm
有問題會分手就是有問題,復合了問題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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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in******* 發表時間:09/07/08 22:57pm
會想分手就是沒有感覺了
彼此得問題解決不了了!!
所以在複合???
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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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發表人:plo*** 發表時間:10/07/08 12:12pm
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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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ea****** 發表時間:10/07/08 20:16pm
也需偶爾聊聊msn,喝杯咖啡還可以,要再繼續當男女朋友恐怕很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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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yl***** 發表時間:10/07/08 22:02pm
ㄟ,很好的問題
分手就是兩個人不合,才會導致分手或離婚的現象,當然啦,一個交往的對象不管是一年還是兩年或者更久,都是心態上或者兩人彼此合不來,才會有一方提出分手,分走要在復合確實很難抉擇,要是我的話也很難說呢,舊情人分手後要當朋友,很難很難,且關係一定會變的很尷尬,因為這樣才不可能吃回頭草,這樣子也蠻好了,總沒有了糾纏,也沒有束缚。比較自由自在,當然啦,舊情人當然感情多多少少還是會存在,但是兩個人不合就是不合,沒有理由再回去對方那,除非,那女的沒有做錯什麼事情,還是會考慮吧。兩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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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發表人:bla******** 發表時間:10/07/08 22:57pm
有一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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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發表人:cut******* 發表時間:11/07/08 15:21pm
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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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發表人:ken******* 發表時間:14/07/08 18:12pm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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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v2*** 發表時間:14/07/08 23:41pm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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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7**** 發表時間:15/07/08 20:50pm
分手了
就是表示兩人之間有不合的地方才會分開
所以幹麻和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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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發表人:ooo*** 發表時間:17/07/08 21:11pm
就是有問題才要走.不可能輕易改變人的個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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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ka**** 發表時間:18/07/08 17:33pm
就是因為不合才分手吧...所以不勉強彼此...
別耽誤彼此的時間...我想會再在一起...如果又分手這...豈不是重蹈覆轍嗎?人生沒有那麼多時間去重覆做同樣的事情..把這些時間拿去經營自己充實自己這才是對的..老話一句"下一個會更好"雖然很蝦但是還是有他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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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18/07/08 18:13pm
就是有某些原因,才會分手,怎麼可能還會再一起, 而且...如果分手時的狀況很差,更不可能再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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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發表人:hom********* 發表時間:19/07/08 00:04am
不會也~~~~看情況了~~看啥情況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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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as***** 發表時間:21/07/08 18:07pm
不會覆水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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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n***** 發表時間:29/07/08 18:40pm
分就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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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n***** 發表時間:01/08/08 02:50am
大致上是不會複合,但總有列外,舊情人變得與自己多處謀合,而且變好很多,又在一起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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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vm****** 發表時間:07/08/08 05:14am
照個人經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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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br*** 發表時間:10/08/08 01:20am
同樣的問題一直吵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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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ih****** 發表時間:14/08/08 17:57pm
吃了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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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ur*********** 發表時間:21/08/08 19:03pm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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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05/09/08 14:37pm
好馬不吃回頭草!會分手一定有原因!勇往直前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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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n****** 發表時間:23/09/08 02:43am
當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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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17***** 發表時間:24/11/08 10:10am
分手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發生了...已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基本上已不可回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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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412*** 發表時間:05/12/08 19:23pm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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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7/05/09 23:43pm
就是有問題才會分手,不可能再吃回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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