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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用「釣魚」方式掃黃是否侵犯人權?


是,雖然掃黃立意很好,但是這樣誘捕援助交際反而濫用正義。

不是,要掃蕩色情本來就很困難,這算是一般行使的警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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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1***** 發表時間:23/04/08 12:27pm
  讓人「掉」入陷阱,違反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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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re************ 發表時間:23/04/08 14:05pm
  這樣的行為跟引誘人犯罪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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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do***** 發表時間:23/04/08 14:38pm
  因為抓這種的有業績...而且不用冒生命危險!

是你..妳會選擇哪各??而且抓到的都是一些不是大尾的人...多安全又有績效~~~要不然詐騙的怎麼不去釣@@...所以跟人權有關嗎??是跟人錢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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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18***** 發表時間:23/04/08 13:41pm
  會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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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107******* 發表時間:23/04/08 20:29pm
  是沒事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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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ot***** 發表時間:23/04/08 16:42pm
  引誘犯罪 不好

就像一袋錢放在眼前

該不該拿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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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er********* 發表時間:23/04/08 19:30pm
  不好!有藐視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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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b*** 發表時間:24/04/08 00:50am
  強力反駁...

誘導方式以致於使人掉入"陷阱"

為了績效不是使用這種手段..

真正龐大的人蛇集團取締績效不佳..

也不該使用這種釣魚方式來增加自己業績..

最離譜的是還有執法人員"插乾股"

有沒有這案例?

大家去翻閱新聞報章雜誌都會有相關訊息資料..



已開發國家 諸如:美法德荷澳日韓泰 等..

都有合法的紅燈區規劃..

與其取締黃色產業還不如適時規劃相關合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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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v********* 發表時間:23/04/08 19:44pm
  可以採用更多方法,而不是守株待兔,而且若又補不到,難道就代表沒有色情交易?守株待兔,只會讓色情業者更加有時間壯大!



最好的方法就是主動出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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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s******* 發表時間:24/04/08 01:00am
  警察是掛牌流氓!好人沒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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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10*** 發表時間:23/04/08 21:35pm
  這樣.只是會讓更多人.掉入犯罪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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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10*** 發表時間:23/04/08 21:40pm
反對反方nkk****的意見。 顯示反方意見全文
  如果那隻魚.沒看到餌.他可能會上勾ㄇ.何況又是引誘.那只會造成魚.更想吃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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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s******* 發表時間:24/04/08 00:54am
  警方只會用"奧"步來抓人而已!治安不好~一直掃華又何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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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UN******** 發表時間:24/04/08 09:03am
  警察都嘛這樣... 先爽完了再來抓人!真的很沒品。為何不能用比較公正的手法來掃黃,用釣魚的方式真的是很不道德又侵犯了酒小姐的人權。

真的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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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m1*** 發表時間:24/04/08 15:46pm
  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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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ea******* 發表時間:24/04/08 00:57am
  為了業績抓人~而引誘人犯罪~非正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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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m***** 發表時間:24/04/08 05:22am
  我有親眼看過...

有警察(便衣)將手機跟錢包放置在某機車前面籃子上.結果有人去撿就將那人抓起來.後續怎樣我是不知道.但我那時心裡只有一句話"x.真缺德.缺業績也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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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oe* 發表時間:23/04/08 23:08pm
  引誘犯罪,爭議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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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in********* 發表時間:24/04/08 00:26am
  滿不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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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m***** 發表時間:24/04/08 05:24am
反對反方joh************的意見。 顯示反方意見全文
  改天你就不要路上亂撿東西.要不然也是笨到被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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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m7****** 發表時間:24/04/08 10:57am
  警方釣魚如果涉及違法就先受處罰看誰還敢釣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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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ms*** 發表時間:24/04/08 11:29am
  爛警察只會用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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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z****** 發表時間:24/04/08 15:42pm
  掃黃是要掃...

不過~用這種方式,掃的到真的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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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an** 發表時間:25/04/08 12:01pm
  那跟把毒品丟在路上,讓人撿走後,再捉他非法持有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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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b**** 發表時間:27/04/08 17:18pm
  感覺好像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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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wa**** 發表時間:01/05/08 03:13am
  這讓我想到阿湯哥的一部電影,

內容大概是利用具有預知能力的三個人

,來預知可能發生犯罪事跡的地點與人物

,然後,提前去捉住這些可能有犯罪動機的人

,因此,降低了社會犯罪的發生,

但是,後來卻發現,其實還是有預知錯誤的狀況,

因此我想誘人犯罪,與直接犯罪是具有差異性的,

如果警察不進行釣人,這個人是不是會犯罪呢?

我想是有待質疑的,引誘別人犯罪是不是牽涉到法律問題呢?這又有待思考囉!

簡單來說美女人人愛看,金龜婿人人想嫁,但是如果你已經有要好的男女朋友,可是又有條件好的美女或帥哥追求,你是不是會有移情別戀的念頭?

但是如果這個美女或帥哥是你的女友或男友設計的呢?你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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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d**** 發表時間:01/05/08 16:03pm
  嚴重抗議用釣魚方式掃黃,

大老虎不去抓專裝小蒼蠅可惡的偷欄無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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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g** 發表時間:03/05/08 16:22pm
  先引誘犯罪.再制人於罪

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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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06/05/08 10:33am
  這樣的行為跟引誘人犯罪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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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l***** 發表時間:06/05/08 15:33pm
  這樣像是在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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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78***** 發表時間:07/05/08 15:24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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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ds** 發表時間:23/04/08 20:51pm
  難免用到人性弱點的話語,或是引君入甕的方式.......

這是引誘人犯罪.這跟詐騙集團沒两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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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rw*** 發表時間:23/04/08 21:50pm
  一直感覺這內容有點小蠢,技藝高超的警察就是有高業績是吧?因為釣魚技巧好?讓本來不是的變成是那不是製罪於他人嗎?還是聰明一點想其他辦法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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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s**** 發表時間:23/04/08 22:39pm
  釣魚通常都是在聊天室發生,如果有去過聊天室就會知道,買存簿,公開貼訊息意圖詐騙的一推???卻不看到有新聞報導抓到任何人過!!...因此警方用釣魚方式應該是違法的...意圖使他人(長官面子)或自己(業績壓力得到利益....這跟詐騙集團有什麼不同??而且抓語病硬凹等同於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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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e*** 發表時間:23/04/08 23:08pm
  我就被釣過!

為了自己的業績,用引誘的方式害人家掉入陷阱,搞得我人生中有污點!雖然最後是以緩起訴收場!但還是留了案底!

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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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33**** 發表時間:24/04/08 09:35am
  根本是在引誘犯罪~當警方問出多少錢~這不是就犯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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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ut****** 發表時間:24/04/08 21:22pm
  感覺像是誘導人犯罪.這不是正義的意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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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dd***** 發表時間:03/05/08 18:26pm
  快掃快掃...雖然同意這邊...但是警察麻煩拿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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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o***** 發表時間:03/05/08 22:06pm
  現代鴿子哪有甚麼正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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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v******* 發表時間:24/05/08 17:30pm
  警察為何要釣魚............為業績

如果沒有色情業社會會變如何............

色情業警方基層抓不完,高層又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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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n******* 發表時間:03/06/08 09:57am
  跟偷偷在轉角抓人依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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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17***** 發表時間:24/11/08 11:21am
  台灣公權力不在囉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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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i****** 發表時間:23/04/08 21:10pm
  如果真的有意犯罪那當然要抓.但在無意或是引誘下使人犯罪,那就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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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yc******* 發表時間:24/04/08 09:08am
  跟本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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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al**** 發表時間:24/04/08 12:05pm
  人很經不起引誘捏~~這樣太低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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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0****** 發表時間:27/04/08 19:03pm
  感覺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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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M1***** 發表時間:18/05/08 18:08pm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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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lu********* 發表時間:01/06/08 04:09am
  有一些

收佣金

釣小魚

放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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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n**** 發表時間:12/06/08 16:17pm
反對反方she*****的意見。 顯示反方意見全文
  釣魚沒侵害人權為什麼會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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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o**** 發表時間:12/06/08 21:28pm
  是,雖然掃黃立意很好,但是這樣誘捕援助交際反而濫用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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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c******** 發表時間:24/04/08 00:50am
  會有更有效率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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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ue******** 發表時間:01/05/08 00:03am
  像這樣的方法不是說很好,就等同誘引犯罪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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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kl**** 發表時間:03/06/08 03:54am
  引誘犯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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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bb***** 發表時間:08/06/08 20:28pm
  是 雖然抓人是正確的 但這種方式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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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kk**** 發表時間:23/04/08 12:27pm
 姜太公釣魚,願者上勾。

並不強迫,有心要違法的人才會被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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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eg******** 發表時間:23/04/08 12:15pm
 侵犯人權....這倒是不至於



不過,難以保證警察在釣魚的時候,會專往『人性弱點』刺,或是引君入甕的方式.......



這樣被定罪,可能嫌犯心裡也會有所不服吧~~



我是女生,沒被釣過魚,所以我沒有特別幫哪邊講話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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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ar****** 發表時間:23/04/08 17:36pm
 如果不這樣,要怎麼找到那些援交的人。

還有怎麼救出那些因為一時的糊塗而被迫進行這種交易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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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23/04/08 13:33pm
 所謂"釣魚"是將本來就有犯罪意願的人讓他不要危害社會

但"誘捕"這名詞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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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23/04/08 22:57pm
 不要警方侵犯人權,首先應該是自己不要去犯法吧!!如果給了人權而自己又不好好使用,那也不算侵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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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701**** 發表時間:23/04/08 12:24pm
 反方論點



不是,要掃蕩色情本來就很困難,這算是一般行使的警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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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91***** 發表時間:23/04/08 16:22pm
 掃黃是應該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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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w***** 發表時間:23/04/08 18:40pm
 如果沒有做,何必怕警察抓

不要做就沒事了啊!

何況掃黃本來就是警察份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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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ce******* 發表時間:23/04/08 12:30pm
 這和人權有關嗎?警方這邊是在作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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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wm****** 發表時間:23/04/08 16:21pm
 我絕ㄉ如果適用引誘ㄉ方式,索然會被認為很賤!

不過如果可以早一不讓非法賣淫的人揪出來釋放其他無辜女子,我絕ㄉ釣魚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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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h************ 發表時間:23/04/08 16:13pm
 活該!!!是你自己笨到被釣上勾!!!!!!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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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ce******* 發表時間:23/04/08 21:03pm
 釣魚手法這已經不是新聞了吧?

話說回來這和人權有什麼關係?

不就是你情我願,被釣魚的人是被擺一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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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k****** 發表時間:23/04/08 23:27pm
 被抓的人自己定力不夠 居然還怪警察= =

不做虧心事 不怕條子敲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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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n******* 發表時間:24/04/08 07:01am
 不能用「人權」來做借口、擋箭牌,而做出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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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sf******* 發表時間:23/04/08 13:39pm
 某些隱藏意念必須被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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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a***** 發表時間:23/04/08 23:03pm
 凡事都有正反面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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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k***** 發表時間:26/04/08 01:14am
 現在就是太多狂妄的人在網路上 直接找對象

所以警察要偷偷摸摸抓這些人也不容易阿

有偏差意圖 就應該被矯正

現在太自由的風氣 讓一切違法行為都太囂張了

因此我覺得警察這樣做 並沒有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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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人:viv********* 發表時間:24/04/08 08:34am
 然我不太喜歡警方的做法

但這也是他們的方法

只要讓社會更好我也支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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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l***** 發表時間:24/04/08 10:42am
 就是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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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il** 發表時間:25/04/08 03:20am
 沒有犯法的話怕啥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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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ac***** 發表時間:28/04/08 13:26pm
 是一種交易 又不是幹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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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kk**** 發表時間:24/04/08 16:12pm
反對正方h10***的意見。 顯示正方意見全文
 你若沒有犯罪心理就不會有餌了,就是因為你內心已有餌了,所以被釣中是你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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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r*** 發表時間:24/04/08 17:02pm
 釣魚只要掉對該掉的鱼!



那是可以的!



也就不會是變成引誘犯罪!



因為,釣魚要釣的應該是尋找援交妹的人!



而不是釣援交妹!



而且一般想要援交的人,



都會主動密!



而不會被動的等待!



但是如果警察一直引誘人援交,而釣他!



哪就變成警察違法了!



總之,走對路就不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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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s******** 發表時間:25/04/08 21:36pm
 既然你犯了罪.那有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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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o******** 發表時間:29/04/08 19:23pm
 他不做壞事就不用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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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e***** 發表時間:29/04/08 22:24pm
 釣魚是偵查手段之一,並不會侵害人權

陷害教唆所得之證據才無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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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ue******* 發表時間:01/05/08 17:58pm
 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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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fa******* 發表時間:07/05/08 22:09pm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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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98******* 發表時間:17/05/08 20:09pm
 不這樣怎麼抓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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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30******* 發表時間:03/05/08 10:26am
 以其人之身治其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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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m********* 發表時間:08/05/08 01:22am
 我讚成`````不釣魚~~~~怎釣的到大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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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c*** 發表時間:18/07/08 18:35pm
 這是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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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22******* 發表時間:16/08/08 02:01am
 不是!!只有這方式才可將換人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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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an******* 發表時間:14/05/08 19:31pm
 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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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g******** 發表時間:17/06/08 02:47am
 不是,要掃蕩色情本來就很困難,這算是一般行使的警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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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人:can***** 發表時間:29/07/08 19:35pm
 不用釣魚..就難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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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人:ann***** 發表時間:08/08/08 10:57am
 是,要掃蕩色情本來就很困難,這算是一般行使的警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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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412*** 發表時間:05/12/08 20:09pm
 人名的褓姆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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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y4****** 發表時間:12/06/08 16:01pm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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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06/09/08 14:54pm
 要掃蕩色情本來就很困難,警察也很可憐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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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kt***** 發表時間:28/10/08 15:47pm
 掉阿~幹嘛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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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7/05/09 23:59pm
 應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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