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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i***** 發表時間:26/03/08 14:10pm
會,因為「養」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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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ea** 發表時間:26/03/08 12:02pm
如果是為了一時興起
出租個幾天來試養一下倒是不錯的主意
覺得自已真的能負擔的時候再買斷
可以減少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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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r****** 發表時間:26/03/08 12:15pm
沒養過寵物的人很多都是一時興起,甚至很多人只是覺得動物可愛想養還有被投以羨慕的眼光,但最後沒有耐心和毅力去照顧牠們,最後丟棄寵物,所以寵物出租至少可以滿足這類人的慾望,更可以減少流浪動物,出租動物中心也會給動物注射疫苗,保持良好狀態出租,如此也能減少疾病的傳播流行,所以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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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la***** 發表時間:26/03/08 13:20pm
會。動物應該會訓練過,比較好飼養;就算是離開家門,也不用一直掛心它;這樣的寵物店可以變成愛狗人士的社團一樣,大家的交流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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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ut******* 發表時間:26/03/08 13:58pm
先同居一陣子,適合彼此才重要哩~~不管是人還是寵物都一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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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it**** 發表時間:26/03/08 21:04pm
因為可以試養的話~讓主人可以適應看看~如果不行~還可以退還給店家~這樣才不會造成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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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el***** 發表時間:26/03/08 13:43pm
有些人買ㄌ寵物卻發現不適合養寵物,祇是一時好玩而已,寵物出租可以先試試看自己是不適合養寵物適合在去買,我絕ㄉ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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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91***** 發表時間:26/03/08 17:01pm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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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26/03/08 18:36pm
這樣想養什麼寵物都可以
如果再加上受過訓練的話
應該會非常受歡迎
畢竟又乖又溫馴的動物偶爾來陪伴自己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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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po****** 發表時間:26/03/08 20:13pm
會啊~因為它可以默默陪伴你...看著你....跟它玩...孤單也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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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26/03/08 21:17pm
這樣可以養許多不同種類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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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n****** 發表時間:26/03/08 20:08pm
因為喜歡寵物押!
我家養了一隻 還想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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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si* 發表時間:27/03/08 00:07am
可以輪流養不同的動物還蠻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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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PR***** 發表時間:27/03/08 05:27am
因為太多流浪狗了希望大家多愛動物不要等牠長大時把它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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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p******* 發表時間:27/03/08 10:09am
很自由
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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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g**** 發表時間:27/03/08 22:25pm
像我沒養過寵物
就覺得有可以租的 可以試試看自己有沒有能力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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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sd**** 發表時間:28/03/08 02:14am
方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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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fa******* 發表時間:31/03/08 19:07pm
這個方式還不錯!
如果有人不想養了也不會到處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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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n****** 發表時間:02/04/08 09:14am
可以先帶回家培養培養感情
若發現處不來在歸還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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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i***** 發表時間:17/04/08 11:21am
不乖可以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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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g***** 發表時間:27/03/08 23:33pm
這樣才不會出現很多流浪狗,有很多人想說牠很可愛卻養一養覺得很麻煩就把牠交給抓狗大隊來處理,對狗兒來說這樣是不是很不公平呢???
雖然狗兒不會說話,但是牠們是很懂人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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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32*** 發表時間:28/03/08 02:58am
我覺得這樣OK~
可以減少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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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u4** 發表時間:28/03/08 14:30pm
就有點像試用期吧
是還不錯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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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er***** 發表時間:29/03/08 23:45pm
因為工作或上學的關係,沒辦法長時間養狗,能夠有這種既能夠和狗散步、享受與狗遊樂的時光,又無須顧慮養狗的不便之餘,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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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l****** 發表時間:01/04/08 00:42am
沒錯!
但要出租店有提供買斷的服務
不然都很喜歡了
還是得環
感覺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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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g*** 發表時間:02/04/08 11:55am
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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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le***** 發表時間:07/04/08 22:49pm
會!因為我絕得不養可惜
誰叫動物那麼可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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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n***** 發表時間:09/04/08 22:57pm
還蠻不錯的想法說!可以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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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ri******** 發表時間:13/04/08 22:43pm
會考慮雖然方便但考慮是否必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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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0****** 發表時間:27/04/08 19:22pm
很想養寵物 可是又沒時間 所以偶爾養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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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ur**** 發表時間:26/03/08 14:06pm
養之多日,慰藉一時,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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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88* 發表時間:26/03/08 12:57pm
被租來租去的寵物,先不說傳染病及對主人的認同或忠誠,還有三大問題:
一、要如何培養彼此的感情和信賴?
二、從上一主人的遺留的教養習慣問題?
三、寵物心裏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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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mm********* 發表時間:26/03/08 12:55pm
動物也是一條生命,也是有感情的,今天租給這個人,後天租另一個人,牠們也是會難過的。而且現行的動物法規不完善,若有什麼糾紛,出租的店家和顧客也不好解決。喜歡動物的人可以去流浪動物之家當義工,或者當流浪動物的臨時愛心家庭,不一定要養或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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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1***** 發表時間:26/03/08 13:57pm
受寵若驚,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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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un*** 發表時間:26/03/08 14:03pm
不會,最後還是物我兩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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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t****** 發表時間:26/03/08 14:24pm
沿生「租」擾,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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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us***** 發表時間:26/03/08 14:21pm
不會,因「租」事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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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kk**** 發表時間:26/03/08 12:13pm
飼養動物久而久之一定會有感情,若養到已有感情了再歸還,對動物及飼養者都是一種不捨,所以我是不建議做出租寵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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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ss********* 發表時間:26/03/08 18:31pm
「租」易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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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n***** 發表時間:26/03/08 18:34pm
養寵物,令人「租」持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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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t****** 發表時間:26/03/08 15:32pm
把寵物當什麼?
東西在買賣阿
一群沒良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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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n********** 發表時間:26/03/08 14:39pm
愛牠就要照顧牠一輩子,只想帶回來玩幾天,等於跟牠過一夜情有什麼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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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n******* 發表時間:26/03/08 21:36pm
很麻煩,還要歸還,如果和寵物有感情了會捨不得!!
租借方式感覺很像在租借感情,
那交女朋友也用借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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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n6*** 發表時間:27/03/08 11:40am
不能因為個人喜好 要就養 不要就還(丟棄心豈不更能隨便)
除了人會發生感情 寵物也是
以同理心想 同樣要顧及寵物的感受呀!!
牠很愛你/妳 不想離開你/妳 誰能幫牠們說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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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26/03/08 13:04pm
如果養出了感情
就不想歸還了
那倒不如去買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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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ui***** 發表時間:26/03/08 23:12pm
| 會,因為「養」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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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只是"過客" 既然這樣~荷步讓牠找個好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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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ui***** 發表時間:26/03/08 23:13pm
像是小孩子只是一時興起的幼稚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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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ee****** 發表時間:28/03/08 12:15pm
租?感情能用租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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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ul***** 發表時間:01/04/08 14:48pm
考慮好要養就養不要養就不要.沒甚麼出不出租
寵物並不是東西!!牠是有感情的.因個人的一時佔有
慾.讓有感情的寵物像東西一樣租來租去.多可憐
如果真喜歡又無法養.建議做寵物店的服務店員是個
不錯的選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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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oo**** 發表時間:26/03/08 13:04pm
如果養出了感情
就不想歸還了
那倒不如去買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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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121***** 發表時間:26/03/08 15:06pm
喜歡就帶回家壓
畢竟寵物不是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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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40**** 發表時間:26/03/08 15:11pm
麻煩!!而且寵物土撥鼠很難養唷!!花費很高,我朋友就有養一隻,養了大概15年有吧!花了快百萬了.....真的很麻煩,人都顧不好了還顧土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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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o******* 發表時間:26/03/08 18:28pm
直接買就好了何必用租的呢..(愛小狗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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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v********** 發表時間:26/03/08 20:59pm
就像是如果有出租女友 會增加你交女友的意願嗎?!當然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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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i****** 發表時間:26/03/08 22:37pm
還要歸還頗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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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t***** 發表時間:27/03/08 00:51am
要自己養一輩子才是真正的喜歡牠愛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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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u**** 發表時間:27/03/08 05:17am
感覺買的比較華算~~!
更何況 寵物需要愛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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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ul******* 發表時間:27/03/08 10:24am
經濟ㄚ~~還要多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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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ab****** 發表時間:27/03/08 11:51am
寵物也有思想和生命及情緒的.不可以因為他是寵物而否決怹的意願.怹也需要時間去適應環境.且...出租的人也要視怹的心態及能力.有能力及心態正常的人不會去租賃寵物的...所以我反對出租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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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27/03/08 21:30pm
要和動物建立關係部一一兩天的時間就可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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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t****** 發表時間:28/03/08 12:56pm
寵物不是人類的玩物!
出租寵物有欺騙牠們感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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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m********* 發表時間:28/03/08 22:39pm
不會吧~~~~這樣跟狗狗沒感情~`~只是暫時出租~```不是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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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q0****** 發表時間:31/03/08 09:57am
我反對 因為這樣的寵物很可憐 要到每個家庭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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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la* 發表時間:02/04/08 11:07am
寵物好可憐!!牠們需要愛心不是"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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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56***** 發表時間:09/04/08 22:38pm
總覺得愛寵物跟愛小孩一樣 不要一時衝動 而飼養牠 特別用出租這種方法 又不是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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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of****** 發表時間:26/03/08 16:00pm
基本上是不會的
養了有感情~還要還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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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n******* 發表時間:26/03/08 16:56pm
因為沒有時間照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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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n***** 發表時間:26/03/08 17:31pm
因為家不能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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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a********* 發表時間:26/03/08 17:34pm
不喜歡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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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26/03/08 22:48pm
容易產生感情的東西還是不要隨便用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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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or**** 發表時間:26/03/08 22:53pm
分分合合感傷多 人傷心寵物搞不清楚誰是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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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r3***** 發表時間:26/03/08 23:14pm
問題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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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fy 發表時間:27/03/08 08:20am
所謂寵物既將與產生感情,時間一到既要歸還,這將如何割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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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an*** 發表時間:27/03/08 17:31pm
這關於寵物的人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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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ic***** 發表時間:27/03/08 21:27pm
你是愛牠,你要一生養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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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78**** 發表時間:28/03/08 13:22pm
寵物也是有靈性的
怎能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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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a**** 發表時間:28/03/08 16:01pm
養生病了怎麼辦?費了好大一翻照顧的到最後還不是要送回去...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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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s******* 發表時間:29/03/08 00:07am
不要
你把生命當成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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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j******* 發表時間:29/03/08 10:53am
只要有養一天就會有感情
要歸還會很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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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80***** 發表時間:31/03/08 23:14pm
寵物也是一種生命阿
沒啥興趣最好是別養
不然浪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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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ha****** 發表時間:01/04/08 12:48pm
就跟出租人一樣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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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ls**** 發表時間:01/04/08 17:32pm
雖然是寵物牠還是有情感ㄉ
幹麻讓牠處於常常被拋棄ㄉ假象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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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lu********* 發表時間:04/04/08 12:11pm
不會~因為對寵物而言或許沒有歸屬感
牠不知道到底誰才是牠的主人
每次都要重新去適應不一樣的環境跟人
其實很可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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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tt**** 發表時間:05/04/08 22:20pm
要就自己養 為什麼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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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ay****** 發表時間:07/04/08 09:53am
不喜歡的就不會喜歡~
而且這樣跟嫖妓沒什麼差~
用租的~ 一樣很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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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x***** 發表時間:09/04/08 01:35am
如果連寵物的默契與歡樂都必須被金錢量化
那乾脆愛情也用賣的好了
鐘點情人合法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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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77****** 發表時間:30/03/08 20:17pm
感覺那還是不是自己的寵物,與其要這樣不如養一隻還比較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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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y********* 發表時間:01/04/08 15:07pm
到時候有感情了反而依依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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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da*** 發表時間:01/04/08 19:33pm
這很奇怪吧 人養寵物也是會養出感情的
改天萬一在路上看到那不是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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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jg** 發表時間:01/04/08 22:43pm
沒有感情,沒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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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in****** 發表時間:01/04/08 22:54pm
寵物會不會亂任主人或六親不認亂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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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uc** 發表時間:02/04/08 11:53am
養寵物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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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人:box**** 發表時間:02/04/08 13:04pm
又不是都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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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61****** 發表時間:02/04/08 18:52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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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r******* 發表時間:03/04/08 12:03pm
對寵物感情付出後要再歸還
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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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x**** 發表時間:04/04/08 18:20pm
飼養寵物必需對寵物有最基本的負責感
必須視為有如自己家人般的對待
出租寵物 不就有如出租家人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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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ac***** 發表時間:09/04/08 22:42pm
寵物不是玩具~是要用感情去呵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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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ur******* 發表時間:11/04/08 12:17pm
養寵物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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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ei***** 發表時間:11/04/08 20:32pm
不會哩,因為本身就不愛動物所以不會有所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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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d******* 發表時間:16/04/08 00:09am
不會,出租寵物還要歸還頗為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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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n**** 發表時間:12/04/08 11:33am
養自己都累ㄌ
還伺候寵物
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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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t*** 發表時間:14/04/08 01:02am
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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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e***** 發表時間:14/04/08 15:39pm
自己養的比較會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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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發表人:the**** 發表時間:16/04/08 23:02pm
不用ˋ感覺不好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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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91******* 發表時間:17/04/08 01:14am
要養不如買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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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l**** 發表時間:21/04/08 20:42pm
就是喜歡才會買
動物被租來租去也是很可憐
就是有變態會欺負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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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s******** 發表時間:25/04/08 22:12pm
要就直接買.不然寵物也挺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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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發表人:loo***** 發表時間:03/05/08 22:40pm
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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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發表人:d78***** 發表時間:07/05/08 15:33pm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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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發表人:bas****** 發表時間:18/04/08 00:14am
養死了不是要再付錢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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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am******* 發表時間:22/04/08 23:38pm
沒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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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表人:zxc********** 發表時間:25/04/08 14:10pm
寵物不是東西,幹麻要出租?
尊重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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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n**** 發表時間:29/04/08 21:32pm
沒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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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az***** 發表時間:05/05/08 18:56pm
做狗的奴隸????直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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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oo*** 發表時間:11/05/08 00:06am
感情不是說付出就付出
說收回就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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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lu********* 發表時間:01/06/08 04:37am
會不會得愛滋病+狂犬+禽流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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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d****** 發表時間:17/07/08 08:59am
出租勒!!!
有了感情還要還回去寵物店!
這樣根本不好吧!
不如直接買回來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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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06/09/08 15:16pm
萬一有狗狗被傳染疾病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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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17***** 發表時間:24/11/08 11:59am
不會,我沒有養寵物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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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8/05/09 00:07am
不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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