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 PK:我的一張嘴,說服全世界! 討論、辯論、自嗨、一起嗨!

你覺得分手應該見面說嗎?


應該,當面才能把意思表達清楚。

見面尷尬,還是用傳簡訊或msn等方式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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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1***** 發表時間:16/03/08 14:06pm
  俗話說:「口說無憑」,當面做個「見」證,比較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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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i***** 發表時間:16/03/08 14:17pm
  面告,或許見面三分情,尚可說明清楚,就不用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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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ot****** 發表時間:16/03/08 18:38pm
  當面說清楚,較能見「人」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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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m********* 發表時間:16/03/08 12:15pm
  我覺得分手就是要當面說清楚

如果以後又再見面,才不會有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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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eg******** 發表時間:16/03/08 13:54pm
  在追求的時候,大家都很慎重。



為什麼到了分手時,卻避不見面?



這種避不見面,用傳簡訊或MSN的方式,會讓被提分手的一方更加的難堪,也會認為,這段感情這麼不值得你好好的跟我說清楚我們哪裡有問題嗎?



那種感覺,好像被丟棄的垃圾一樣不堪~~



既然要分手,想要求分手的那一方,就得負起"使結局完美"的責任。



如果擔心被殺或是被傷害,可以找人多的地方!!而且被殺或者是被傷害,是在提分手之後才會發生的事情,不可能在你剛提的時候,他馬上準備好要殺人的工具........而如果有毀滅傾向的人,就算你用電話或是MSN,一樣會被傷害,反而會因為對方沒有被尊重的感覺而更難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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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iss********* 發表時間:16/03/08 18:44pm
  見「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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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en***** 發表時間:16/03/08 18:49pm
  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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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ph***** 發表時間:16/03/08 14:09pm
  當然要見面說~

比較有誠意和重視這段感情的感覺~

而且談過之後~以後見面才比較不會尷尬吧~

不過~就怕一些比較不理性的情人~

做出"不愛我就毀了你"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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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y7**** 發表時間:16/03/08 12:21pm
  男女朋友當不成,至少可以當很好的朋友吧

不見面說可能連朋友也當不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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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j0******** 發表時間:16/03/08 14:35pm
  這是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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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750*** 發表時間:16/03/08 13:23pm
  講好比較好阿好聚好散以後碰到面也不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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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da***** 發表時間:16/03/08 13:54pm
  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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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a****** 發表時間:16/03/08 19:17pm
  若是有把握可以理性的分手的話..會建議當面說清楚..

但若是無把握能夠理性分手的話..還是不要見面的好..因為這樣可以避免一些傷害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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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e****** 發表時間:16/03/08 13:08pm
  有話當面講清楚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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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8****** 發表時間:16/03/08 13:22pm
  有話應該說清楚才對,有始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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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nn****** 發表時間:16/03/08 15:07pm
  說清楚會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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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at******** 發表時間:16/03/08 16:23pm
  不敢見面說清楚的人是懦夫!

但是女生若是基於保護自己的立場,

不敢見面,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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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g**** 發表時間:16/03/08 17:09pm
  分手當然要說清楚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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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in********* 發表時間:16/03/08 21:12pm
  不管是情人、朋友、甚至是夫妻

有時難免因為拉不下面子,而把自已真正的想法隱藏起來,所謂見面三分情,當面講清楚後

至少以後見了面還是朋友

也不會有一份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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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ro******* 發表時間:16/03/08 20:02pm
  當面說清楚會比較好吧,要讓他清楚明白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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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wo****** 發表時間:16/03/08 23:41pm
  眼見為憑,當面說情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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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7/03/08 00:15am
  分手見面說是尊重對方也是一種禮貌

避不見面無法解決問題

能安撫對方並且心無芥蒂平和的分手

就是一種非常厲害的技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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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ea****** 發表時間:17/03/08 08:37am
  既然談戀愛邂逅.約會.牽手.接吻.臃抱.上床都需要見面了,分手可以不要見面嗎?做人有始有終吧~除非它是恐怖情人,會對你使用暴力那就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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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23****** 發表時間:16/03/08 17:29pm
  我覺得分手就是要當面說清楚



如果以後又再見面,才不會有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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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ie****** 發表時間:16/03/08 18:26pm
  如果不見面說感覺會像要斷不斷這樣

感覺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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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16/03/08 23:05pm
  分手的理由,可以找出上百種當作理由

所以,既然都決定要分手,理由都可以隨便亂找了~

有什麼好不敢當面說清楚的呢...



況且~有時候當面說清楚,反而來的比以後搞不清楚來的好吧!

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誤會,

雖然說,當面說會怕尷尬,但是,總比沒有說清楚來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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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ui*** 發表時間:17/03/08 12:17pm
  說真的,見面說清楚的痛跟隨意的簡訊或MSN的痛是兩回事,我覺得見面說清楚講明白事後比較不會有疙瘩,畢竟感情免強不來,見面說清楚也是尊重對方的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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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5*** 發表時間:16/03/08 19:50pm
  當面說出來.直接了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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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am****** 發表時間:16/03/08 20:18pm
  分手...本來就要當面說清楚~~

不然就感覺躲在後面很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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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bb****** 發表時間:16/03/08 22:22pm
  當面才能把意思表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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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30***** 發表時間:16/03/08 23:21pm
  見不見面說我是覺得沒差!



但~ 可能也是最後一次見面了 也要好好看看他



仔細看看它~ 也說不定談的好 就不會有句號(結束)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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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mt*** 發表時間:18/03/08 23:43pm
  做個負責任的人應有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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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ea***** 發表時間:21/03/08 20:56pm
  就算分手也要好聚好散,見面把話說清楚、講明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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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ww******* 發表時間:24/03/08 16:02pm
  分手不見面說的最賤



分的莫名奇妙感覺真的會很差



還不如說清楚講明白



省的日後見面尷尬



萬一萬一是同班同學又才上國中高中一年級



那分手後的接下來2年多 該怎麼辦?



不讀嗎? 

↑以上是我曾發生過的事,也是 即時通就說分手

,且不明不白,見面又尷尬(他新女友也是同班的)害我難過了2年多 所以我非常贊成分手見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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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d1***** 發表時間:16/03/08 22:26pm
  講清楚 說明白 幸福跟著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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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ct*** 發表時間:17/03/08 00:32am
  分手的因素很多, 當某種原因提出分手的一方

還是要見面把話說明清楚, 這是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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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人:bug******** 發表時間:17/03/08 08:28am
  當然要見面,可以把之前交往的一切不滿或委屈一次說個清楚,或許說出來之後才了解對方對你的想法,就有可能可以復合;也可以藉著對方說的話好好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下一次的戀愛就可以改正這些錯誤的地方^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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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kc 發表時間:17/03/08 11:58am
  面對面把話說清楚...

雖然很尷尬....

但事情可以說的很明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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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80****** 發表時間:20/03/08 10:55am
  因該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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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b**** 發表時間:21/03/08 12:11pm
  我覺得這是一種尊重對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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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ce******* 發表時間:21/03/08 15:36pm
  見面說雖然殘忍但是來的有真實性與誠意了,光是想用簡訊等留言打發掉對方﹝又不是遠距離戀愛見不到面的﹞,不就證實自己很沒擔當與想要逃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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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m**** 發表時間:22/03/08 16:49pm
  有話就當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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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44********* 發表時間:23/03/08 00:14am
  說清楚 講明白 才不會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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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s8***** 發表時間:23/03/08 01:40am
  分手後還是朋友阿,要把事情做到很理智,並且說出為什麼分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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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ar****** 發表時間:26/03/08 01:07am
  當面說比較好~但是女方最好要帶朋友一起去~這樣安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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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ee****** 發表時間:28/03/08 12:32pm
  面對面說才有誠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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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b***** 發表時間:17/03/08 01:00am
  至少不會死的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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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u***** 發表時間:17/03/08 02:24am
  說清楚講明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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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m***** 發表時間:17/03/08 03:30am
  這一定要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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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c***** 發表時間:17/03/08 10:33am
  不想一通簡訊就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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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V******** 發表時間:17/03/08 11:21am
  當然要當面說清楚以免產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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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er**** 發表時間:17/03/08 11:45am
  當面說清楚,這樣才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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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f******** 發表時間:17/03/08 14:19pm
  總是要親眼看到自己陣亡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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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rc******** 發表時間:19/03/08 00:48am
  當面把話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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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t***** 發表時間:22/03/08 12:40pm
  要有始有終才是勇敢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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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as******* 發表時間:23/03/08 20:59pm
  不然對方太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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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p******* 發表時間:27/03/08 10:17am
  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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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78**** 發表時間:28/03/08 13:29pm
  當面說清楚

才算有個 交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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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發表人:boo****** 發表時間:01/04/08 23:57pm
  當然嚕!! 這樣才能跟對方說清楚講明白 也好讓對方死心 用心聆聽我們想對對方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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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el*** 發表時間:02/04/08 20:05pm
  見面說清楚才能真正斷絕~也能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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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oo*** 發表時間:11/05/08 00:45am
  講清楚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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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oj******* 發表時間:12/06/08 13:42pm
  應該見面,要說清楚而且還要寫切結書,表達自己的決心,以防將來有一方會後悔。



如果必要應該要請隨扈戒護,避免對方有失控攻擊的舉動,不然那天只是為了分手卻變成淡水河浮屍,或是山中棄屍那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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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v***** 發表時間:18/03/08 12:04pm
  說請楚免的不清不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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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oo******** 發表時間:18/03/08 19:16pm
  當然要把事情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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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kk****** 發表時間:19/03/08 12:48pm
  應該,當面才能把意思表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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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ik***** 發表時間:20/03/08 15:14pm
  不管怎樣 是遲早要面對的事吧

所以有任何恩怨 就直接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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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72*** 發表時間:21/03/08 17:02pm
  應該畢竟在一起那ㄇ久ㄌ就算要分手也要當面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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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74***** 發表時間:21/03/08 22:42pm
  唯有當面說清楚,才能劃下真正的句點。

如此人生之路才了無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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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we*** 發表時間:24/03/08 00:06am
  以後還是要見面的阿

情人當不成當朋友也是可以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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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人:hom********* 發表時間:24/03/08 22:15pm
  必竟還是自己以前愛過的人~~

竟然要分手~~也是要講清楚說明白

當面說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自己的想法

才能讓對方知道~~為啥要和他分開、自己作錯什麼等等的

見面雖然尷尬~~但總不能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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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121***** 發表時間:26/03/08 15:13pm
  應該壓

都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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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人:box**** 發表時間:02/04/08 13:12pm
  我沒這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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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tt**** 發表時間:05/04/08 22:28pm
  一定要交代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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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ei***** 發表時間:11/04/08 20:40pm
  不用啦,若不是惡意分手,做做朋友又何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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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te***** 發表時間:14/04/08 15:45pm
  說出來 給大家自由才好(被人用簡訊甩過 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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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發表人:zxc********** 發表時間:25/04/08 14:13pm
  這不是廢話嗎?

難不成要傳簡訊或寄信給他嗎?

多機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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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發表人:bes******** 發表時間:25/04/08 22:20pm
  有問題就該當面說清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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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發表人:ken***** 發表時間:29/04/08 22:56pm
  面對面比較好

哭的話肩膀可以借她

吃豆腐= =

如果是我哭...

雨阿!快下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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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06/09/08 15:25pm
  好聚好散,有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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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qle***** 發表時間:07/04/08 22:51pm
  當然!要分手就要當面說!不過也要看人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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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op******** 發表時間:13/04/08 10:11am
  看人啦

這種事還是見面說比較尊重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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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表人:iri******** 發表時間:13/04/08 23:09pm
  當面說清楚會較妥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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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91******* 發表時間:17/04/08 01:19am
  當面說比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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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發表人:pai***** 發表時間:17/04/08 11:26am
  最後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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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10****** 發表時間:27/04/08 19:28pm
  講清楚說明白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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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09******** 發表時間:05/05/08 22:22pm
  見面說清楚也知道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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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78***** 發表時間:07/05/08 16:01pm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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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lu********* 發表時間:01/06/08 04:43am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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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17***** 發表時間:24/11/08 13:28pm
  最好是當面說清楚比較好,不過要考慮安全問題不建議單獨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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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人:hun*** 發表時間:16/03/08 14:09pm
 電話或簡訊就OK了,就讓「相見不如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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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ur**** 發表時間:16/03/08 14:13pm
 當面告知分手,可能會「面」有難色、「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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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人:jus***** 發表時間:16/03/08 18:36pm
 見面說分手,可能會「面」無表情,更難「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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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人:jac****** 發表時間:16/03/08 12:28pm
 不當面說也是可以說的很清楚,

可能在電話,或者簡訊、msn之類上面說

這樣比較不會尷尬

當然~

講完後,下次見面時就當成是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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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y***** 發表時間:16/03/08 13:17pm
 孰不知 現在社會很多 放不下的人 愛的深也恨的深



如當面說 又是約在人煙稀少的地方 真不知道會發生



甚麼事 所以還是電話 說清楚最好 或MSN 也可以用



視訊 一邊看視訊 一邊說清楚 至於說完是不是朋友



這就要看 2人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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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人:miy****** 發表時間:16/03/08 12:13pm
 當面這種傷人的話我說不出口…

還是委婉的用傳簡訊、MSN或者是打電話之類的方式說吧?

一樣可以把自己所想的傳達給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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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o0o******** 發表時間:16/03/08 17:38pm
 以免心軟苦了自己和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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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人:jin** 發表時間:16/03/08 12:02pm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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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人:lul***** 發表時間:19/03/08 20:32pm
 見面談是禮貌點~但很多都是因為見面談不攏而遭傷害的.雖然用簡訊MSN表明不太妥當~但至少多點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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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人:y55********* 發表時間:16/03/08 22:49pm
 見面會尷尬..

反而會無法明確說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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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ik**** 發表時間:17/03/08 10:52am
 現在太多社會新聞見面分手卻發生命案 還是小心點好~~~反正現在分手方法那麼多 能講清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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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oc******** 發表時間:16/03/08 12:40pm
 幹麻當面說

還可能支支ㄨㄨ說不出來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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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ab****** 發表時間:27/03/08 11:59am
 我反對! "世界上最可怕的動物就是前女友"..如果泥真的為怹好.不要造成怹和他之前女朋友的負担.過去了就過去了.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吧.不要再去打擾和破壞別人的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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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t*** 發表時間:14/04/08 01:07am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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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r7****** 發表時間:18/07/08 10:55am
 看對方吧 如果他是很激動的那一種人 那就電話講 否則要是一激動 做出什麼是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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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ie**** 發表時間:16/03/08 16:54pm
 見到面可能會傷的更深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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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17/03/08 09:30am
 為了往後彼此見面尷尬,或是哪天寬容了對方;一時情緒的憤怒無法控制的狀況,還是不要見面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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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人:qaz******* 發表時間:17/03/08 10:22am
 見面還是要看情況 不然 這個面.... 可能是你最後的1面嚕

現在人的分手 手段給它有點恐怖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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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人:CPR***** 發表時間:27/03/08 05:39am
 見面又想在一起吧的~衝動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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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人:cul******* 發表時間:27/03/08 10:29am
 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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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人:ofa******* 發表時間:31/03/08 19:18pm
 不要見面說比較好!



不然用哭的或威脅反而分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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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人:yki*** 發表時間:02/04/08 19:43pm
 既然要分就分個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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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人:jer******* 發表時間:03/04/08 12:24pm
 見面反而難說

而且有可能還會出現負面狀況

對女生較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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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人:yen**** 發表時間:12/04/08 11:45am
 用寫ㄉ

不要見面

較不容易有衝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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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人:Sam******* 發表時間:22/04/08 23:48pm
 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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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人:zaz***** 發表時間:05/05/08 19:02pm
 著個方法減少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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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人:goo********* 發表時間:18/05/09 00:10am
 見面尷尬,還是用傳簡訊或msn等方式表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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