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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ic***** 發表時間:12/04/12 17:17pm
當然同意!自從有了智慧型手機後
很多人的重心都以手機為主
即使過紅綠燈也不忘將手機拿出來看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
ex.行人在走斑馬線的時候
邊玩邊走路
來車沒有看到就撞上去
如果這是汽機車的錯
那非常不合理
所以我絕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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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i8******* 發表時間:12/04/12 17:04pm
當然合理 因為那樣很危險
出意外 才意外才後悔就來不及囉
而且長時間盯著螢幕 太傷眼睛囉~
對小孩也是不良影響和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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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s**** 發表時間:12/04/12 17:25pm
應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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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l**** 發表時間:12/04/12 18:10pm
非常合理
因為太危險了
容易發生意外
很難歸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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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yl** 發表時間:12/04/12 17:51pm
合理啊,在外常看見低頭族在玩手機,無瑕顧到四周狀況的確是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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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4***** 發表時間:12/04/12 22:46pm
專注做一件事是正確的觀念,但是凡事看場合,走路時還要低頭玩智慧手機,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有個閃失,自己受傷不打緊,若反而造成別人的傷害,得不償失,所以比照開車不應觀看DVD(電視)一樣,照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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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p******* 發表時間:12/04/12 21:41pm
我覺得應該要先勸導
然後才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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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4***** 發表時間:12/04/12 22:48pm
 | 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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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因為邊走邊玩手機,造成自己或別人受傷害,請問你心裡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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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st** 發表時間:14/04/12 18:34pm
低頭族是智慧型手機開發後造成的新型社會生活現狀,原本是提供人類生活文化進步的催化劑,但卻出現另類負面意義之漫延,讓使用者的生活文化實際退步,例如整天低頭因而造成身心健康的傷害,及日常生活時間的嚴重排擠效應等等,智慧型手機使用越多導致個人智慧變低,尤其注意力渙散不集中就是屬於智慧降低一例,使用多只算是社會訊息瞭解得多而已,並不是智慧懂得多,政府研擬處罰當然是預防使用者生命身體健康為目的,例如在路上使用必然出事當然不得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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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s**** 發表時間:12/04/12 17:27pm
應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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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s8***** 發表時間:15/04/12 12:24pm
這樣低著頭走路 狀道怎麼辦?誰要負責?
當然要罰啊,不然怎麼會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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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84******* 發表時間:12/04/12 17:19pm
科技雖然帶來方便
但使用不當
會帶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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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rw*** 發表時間:13/04/12 15:25pm
該罰,說白色恐怖的是沒看過低頭族有些真的無腦到有辦法亂走,要是這樣送命不是又罵政府?
不過這是需要詳細的配套,感覺沒那麼好罰的,罰太緊又太怪罰太鬆又怕其他人遭遇到低頭族的迫害,沒錯,是迫害,好像低頭就能無視掉不少交通規則一樣的走是怎樣,其他人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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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753****** 發表時間:15/04/12 16:03pm
同意阿
不然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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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09******** 發表時間:12/04/12 20:24pm
這樣才能給低頭族一個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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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n****** 發表時間:16/04/12 07:54am
一定要罰,因為真得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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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pam****** 發表時間:19/04/12 19:05pm
這就像開車不能拿手機是一樣的..不能保證別人會看到你沒注意走路.不小心就會造成雙方的困擾呢!!還是專心一點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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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at***** 發表時間:02/05/12 13:50pm
合理,因為走路不看路,很危險,萬一不小心出了意外被車撞該如何是好呢,有些人在過斑馬線時也不管綠燈甚多久的時間,繼續低頭;有些人連開車也在低頭,真的很危險。
這個法令是為了要保護人民的安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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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udo**** 發表時間:09/05/12 12:44pm
很多人都專注於手機上讓我們開車時也常常受到很多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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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82*** 發表時間:13/04/12 00:52am
讚同,但希望有宣導期。
畢竟真的有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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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aw***** 發表時間:13/04/12 20:58pm
可減少擦撞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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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e****** 發表時間:14/04/12 08:16am
這樣出事誰要賠阿..
一直低頭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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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e****** 發表時間:14/04/12 08:16am
這樣出事誰要賠阿..
一直低頭看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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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yaw***** 發表時間:20/04/12 14:33pm
同意 因為實在是太危險ㄌ
造成車禍或交通事故該怎ㄇ辦
但是可以考慮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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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n****** 發表時間:20/08/12 09:48am
因為這樣太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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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hi********* 發表時間:14/04/12 18:06pm
要!!! 要處罰低頭只顧著玩手機的低頭族!!!
低頭族的族群是有增無減而已啦 ~~真的需要有罰則來規範,~~不是低頭族的~~我相信就不怕被罰!!!
不然最後出了事有了擦撞....大家都沒有一個罰則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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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31****** 發表時間:14/04/12 19:07pm
當然合理我上次還看到有人低頭玩手機直接撞上電線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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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ok***** 發表時間:15/04/12 07:36am
走路不專心,老是低頭看手機,容易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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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f0***** 發表時間:15/04/12 09:00am
危險,不但自己有危險,相對的危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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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s8***** 發表時間:15/04/12 12:27pm
 | 使用手機是個人問題,並不會像開車一樣造成"他人"所產生的危險應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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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連開車也會有人低頭
上次我在路上看到
有人邊滑手機邊開車危險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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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xx**** 發表時間:15/04/12 12:34pm
 | 「走路低頭族,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反對政府任意"隨性"以行政命令或另立法條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我知道大家很討厭走路低頭玩手機或盯螢幕的行人,我從不在路上做這種事,也覺得很困擾,但這跟交通部訂這處罰没關係!!
試想以後政府看到人民某種行為不爽,就可以任意立法處罰...民主自由何在?憲法精神何在?
我想說的是,這個政府不知怎麼了,攸關民生的重大事件不辦,從人民口袋挖錢的本事特別會,那麼,是否以後低著頭走路的行人也要罰?走在路上放個屁也要罰?...
我覺得"低頭族"這個問題,根本是要從公民素養與教育做起,可能大家覺得緩不濟急;但現實是,就算真的實施,真的罰得到嗎?警察來罰嗎?還是又開放民眾當狗仔拍攝賺獎金???
至於因低頭導致的車禍,原本就有現行交通規則及鑒事法規來研判責任歸屬,把這個部份做好,就不勞交通部再費心多事吧!
我同意左邊各位贊同邊走邊玩手機的所有意見,但我真的反對交通部罰行人的作法==>理由是:没用,而且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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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由是以不妨礙他人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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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02******** 發表時間:16/04/12 02:05am
同意,雖然刑人有自己的路權.
但是應該在安全的規範下行走.
就像騎車,總不能邊講電話邊騎車,
開車也不能拿手機講還邊開車,
雖然行人路權較大,但是不能因為大就無法無天!
所以完全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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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u***** 發表時間:16/04/12 11:43am
頭低低的 超危險哩
我還在等GOOGLE眼鏡
直接上HUD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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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vo******* 發表時間:16/04/12 15:16pm
有時不只是自己的安危...還會影響他人的安全或許重罰會有嚇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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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l****** 發表時間:16/04/12 15:49pm
很危險, 出事不知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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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p7***** 發表時間:17/04/12 10:46am
認同!!
走在路上就是要專心注意四周環境
否則發生危險是害人又害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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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ye*** 發表時間:17/04/12 12:11pm
危險 且不尊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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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17/04/12 21:04pm
太危險了
會默視、不關心周遭人事物
人與人會愈來愈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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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702*** 發表時間:19/04/12 21:11pm
低頭足只顧看手機
若紅燈誤闖斑馬線就應受罰
如同若行人不走斑馬線遭遇車禍也要負起責任是同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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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h**** 發表時間:19/04/12 22:32pm
警惕這些低頭族,別因為一時的閃失,而釀成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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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mer***** 發表時間:21/04/12 12:38pm
 | 使用手機是個人問題,並不會像開車一樣造成"他人"所產生的危險應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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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機是個人的問題沒錯,但是如果使用時會影響到他人(例如有人為了閃避低頭族而造成車禍之類的),那麼這就不再是個人問題。這就跟喝酒是個人行為,但是喝酒開車就不再昰個人問題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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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ci******* 發表時間:22/04/12 19:17pm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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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zzz** 發表時間:23/04/12 22:26pm
同意壓
真的有些人超級誇張
是該提出一些方案來阻止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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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if**** 發表時間:24/04/12 16:04pm
當然讚成.
這種不良習慣多危險.
有些人必需靠"罰"來警戒自己.
友愛動作.任何時刻都該試著為己為人留存.
危害不便的事.少做大家都安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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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me***** 發表時間:08/05/12 14:56pm
給警告,再一次就重罰
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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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te****** 發表時間:02/06/12 20:20pm
當然合理!
這樣子超危險的
走路就走路
幹嘛一邊玩手機一邊走路
如果真要玩
就應找個適當的地方坐下來
不要邊玩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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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do***** 發表時間:25/08/12 13:20pm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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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p*** 發表時間:13/04/12 00:40am
自有了智慧機後~~~大家無聊沒事就盯著手機~~真是太誇張了~曾有朋友邊玩邊看 都沒在看路 結果被高低不平的路給絆倒了~~~真的是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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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093******* 發表時間:13/04/12 10:06am
走路本來就要專心,如果低頭死拼命的玩手機,真是會出車禍,我籫成,並覺得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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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oa******** 發表時間:13/04/12 10:51am
其實為了行人的安全,的確應開罰!但我個人也是偶成為低頭族…>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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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ro**** 發表時間:13/04/12 11:00am
討厭低頭族邊走邊玩也不看路還擋路
電玩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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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an******* 發表時間:14/04/12 13:40pm
很危險 正常行人還要特意去閃避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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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at****** 發表時間:14/04/12 20:07pm
最討厭走路會聚餐一堆人在滑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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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n85***** 發表時間:14/04/12 20:24pm
行車安全是很重要的,請不要因為您的低頭,害後面的車無法行走,更別因為你的疏失,害死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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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ei**** 發表時間:15/04/12 01:09am
我同意!現在資訊發達隨時要更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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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xx**** 發表時間:15/04/12 12:30pm
走路不看路,若發生問題當然是自己的問題,而且還照成別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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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90**** 發表時間:15/04/12 21:34pm
為免發生意外 ,做個警惕比較好,不然真的發生什麼嚴重 後果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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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h******* 發表時間:17/04/12 10:41am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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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ea** 發表時間:17/04/12 16:12pm
走路就走路.為啥還玩手機.還是有第3個眼睛長在頭上可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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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2****** 發表時間:19/04/12 00:01am
這是安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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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uet****** 發表時間:19/04/12 11:48am
之前看過邊走邊低頭看手機、聽音樂的人
結果似乎是要手寫輸入
突然停下來
後面的也在玩手機就撞了下去
幸好是路人撞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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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po******* 發表時間:19/04/12 11:55am
一邊走路一邊低頭玩手機,這樣真的很危險 ~
而且一大堆人出去吃飯,第一件是居然不是寒喧,而是打卡 ~
有沒有這麼誇張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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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po******* 發表時間:19/04/12 11:56am
一邊走路一邊低頭玩手機,這樣真的很危險 ~
而且一大堆人出去吃飯,第一件是居然不是寒喧,而是打卡 ~
有沒有這麼誇張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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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jud******* 發表時間:20/04/12 00:35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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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er******* 發表時間:20/04/12 08:44am
對於自身與他人都有可能因為沒注意到交通狀況而受害!所以反對走路低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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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l***** 發表時間:24/04/12 17:32pm
對,以上人士說的都對,行人要小心,不要造成交通困擾,如果發生意外,那誰要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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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99** 發表時間:26/04/12 11:11am
該罰就應該重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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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e********* 發表時間:27/04/12 14:39pm
這是一定要罰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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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ken******** 發表時間:08/05/12 11:27am
不然很容易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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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re***** 發表時間:22/05/12 09:40am
我十分同意
這樣的低頭族的行為邊走邊玩手機
會把自已行放走危機重重的環境中
特別是在十字路口、或車流量多的地方
這般也會造成行車人員的困擾
無法預測這些低頭族的行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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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o********* 發表時間:28/06/12 19:51pm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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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k8****** 發表時間:05/08/12 16:44pm
以警告為出發點的話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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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ea******* 發表時間:08/09/12 22:00pm
個人自由或生活習慣應該尊重,但如有可能為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就應該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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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he0******* 發表時間:04/01/13 23:12pm
萬一出事了.要怪誰?如果因為手機瘋到連命都不要就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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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hi*** 發表時間:16/05/12 16:42pm
現今人手一機,不管吃,喝, 玩, 樂,都離不開手機,但這也會影響到工作及行的安全,對事還是要專心一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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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ufy***** 發表時間:31/05/12 00:11am
要抬頭挺胸的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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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3****** 發表時間:15/06/12 09:22am
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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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my*** 發表時間:18/07/12 16:31pm
走路當然安全第一,想看手機也不差那一分鐘吧!小心頸部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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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v********* 發表時間:01/03/13 13:46pm
合理呀
因為這樣子其實蠻危險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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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c02**** 發表時間:02/03/13 13:04pm
一定要的阿~既然有智慧型手機當然就是不停的.滑.到天荒地老~不然吃到飽的費用是繳假的喔!會節制就會節制~不會節制再怎麼樣還是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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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j9****************** 發表時間:16/11/13 00:18am
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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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表人:mir*********************** 發表時間:07/11/18 09:09am
合理,走路低头很危险,会造成别人的困扰,发生事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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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t****** 發表時間:13/04/12 09:39am
「走路低頭族,交通部不排除罰行人」=>反對政府任意"隨性"以行政命令或另立法條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我知道大家很討厭走路低頭玩手機或盯螢幕的行人,我從不在路上做這種事,也覺得很困擾,但這跟交通部訂這處罰没關係!!
試想以後政府看到人民某種行為不爽,就可以任意立法處罰...民主自由何在?憲法精神何在?
我想說的是,這個政府不知怎麼了,攸關民生的重大事件不辦,從人民口袋挖錢的本事特別會,那麼,是否以後低著頭走路的行人也要罰?走在路上放個屁也要罰?...
我覺得"低頭族"這個問題,根本是要從公民素養與教育做起,可能大家覺得緩不濟急;但現實是,就算真的實施,真的罰得到嗎?警察來罰嗎?還是又開放民眾當狗仔拍攝賺獎金???
至於因低頭導致的車禍,原本就有現行交通規則及鑒事法規來研判責任歸屬,把這個部份做好,就不勞交通部再費心多事吧!
我同意左邊各位贊同邊走邊玩手機的所有意見,但我真的反對交通部罰行人的作法==>理由是:没用,而且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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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ss***** 發表時間:12/04/12 21:54pm
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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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bos****** 發表時間:13/04/12 10:01am
使用手機是個人問題,並不會像開車一樣造成"他人"所產生的危險應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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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way****** 發表時間:13/04/12 10:49am
重點應是多宣導重於處罰,讓大家知道這樣會有危險,但若因此造成自身危險自行負責,就像煙上面也會有警語,但也沒因此說罰抽煙的人,why,(因為政府可收煙錢),要是有危險都要罰,那大家回原始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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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a******** 發表時間:14/04/12 01:13am
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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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gan****** 發表時間:15/04/12 22:01pm
規範太多,執行力太差,先去抓開車拿手機講電話的,闖黃線的,不戴安全帽的吧!!!
在規範下去,政府乾脆戒嚴算了,經濟不景氣,物價太高,人民生活痛苦,怎不想想辦法,專管一些無關緊要的事情,真是吃飽撐著,一點都不懂民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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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un* 發表時間:15/04/12 23:18pm
不合理,只要行人遵守現有交通規則的前提存在,大家就要有道路上行人最優先的重要觀念,汽機車本應禮讓行人、即使走斑馬線使用手機仍是憲法保障的自由行為,法令不得凌駕於憲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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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vic********* 發表時間:19/04/12 11:34am
我覺得不合理的原因,是政府可以用勸導的方式進行,人們多少還是會在意面子問題,所以勸導應該會發揮一些提醒的作用,人們現今的荷包少少,如再用開罰的方式,怕是會引來更多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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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ran***** 發表時間:19/04/12 15:08pm
請政府先處理好 邊走路邊抽煙 邊開車邊打電話的狀況 再來談低頭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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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op*** 發表時間:13/04/12 00:41am
 | 我覺得應該要先勸導
然後才是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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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導的話根本沒用~~尤其是一堆愛玩的年輕人~~一定要重罰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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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n**** 發表時間:13/04/12 11:20am
只要不影響別人,幹嘛要那麼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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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la******** 發表時間:14/04/12 01:14am
多宣導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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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an****** 發表時間:16/04/12 17:06pm
管太多了吧,根本是吃飽太閒!
先不說邊走邊玩手機是對或錯,單純從是否要因此訂定法律。
在決定以法律來約束人民前,是否應考慮到有沒有這種必要性?這種小事還要特別寫成法條公告天下,不覺得小題大作?再說吧,汽機車族行駛期間使用手機已經很難管理,更何況是行人?訂定了這項規定,執行得了嗎?
現在有許多法條等著有關單位訂定、通過,有時間辦這種鳥事不如多作點有益民眾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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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fu4****** 發表時間:18/04/12 10:03am
交通部做一點正經事是好嗎?不用芝麻綠豆都要用罰則.擺明是搶錢吧!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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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tok* 發表時間:19/04/12 20:53pm
視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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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s26**** 發表時間:21/04/12 00:17am
罰行人幹麻? 人家走在路上 做自己的事情錯了嗎??
又沒妨礙到別人 照這樣子講!
行人 不該聽音樂 不該吃東西 不該聊天 還不該拿東西呢 因為除了走路 他其他的什麼事情都不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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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iu******** 發表時間:25/04/12 23:45pm
只要不影響別人,幹嘛要那麼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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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l7z*** 發表時間:15/04/12 12:36pm
感覺就是管太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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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en7**** 發表時間:09/07/12 01:37am
那幹嘛發明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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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NA** 發表時間:16/09/12 19:15pm
非常不合理
請問低頭族他走路礙到你了嗎?紅綠燈秒數內走完到底哪裡犯法了?
那我要不要罰車在人還沒過完馬路就穿越?
哪個比較危險?哪個比較重要?這難道看不出來嗎?
這完完全全顯示出台灣根國外的不同之處
在台灣車子看到人是人得讓車子!
在國外車子看到人絕對優先讓人!
命比車子重要嗎?
如果你不先改“車讓行人的法
而改罰低頭族。。。這太該死了
今天罰低頭族行人 對社會有什麼好處?
我相信改成車讓人的法 絕對會存活更多的人!
台灣太多車禍是因車闖紅的而發生的
但你有看過多因低頭而發生車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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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NA** 發表時間:16/09/12 19:20pm
 | 當然同意!自從有了智慧型手機後
很多人的重心都以手機為主
即使過紅綠燈也不忘將手機拿出來看
這是非常危險的事
ex.行人在走斑馬線的時候
邊玩邊走路
來車沒有看到就撞上去
如果這是汽機車的錯
那非常不合理
所以我絕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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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沒有看到就撞上去?
請問開車的人怎麼會沒看到?如果沒看到,駕照該拿嗎?
撞人就撞人還有原因裡有的嗎?
今天如果是老太太走慢了你撞上去,你會說因為他走太慢了嗎?
又不是他撞你,你怎麼會有資格說他的錯?撞人還有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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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DNA** 發表時間:16/09/12 19:24pm
低頭族懂得在紅綠燈時間內過馬路
到底哪裡處法了?
罰也要罰個好理由來吧?
政府要錢也不是這樣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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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a28**** 發表時間:09/06/12 22:03pm
提醒一下就好
低頭族也請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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